强调: 美国商法(UCC)的相关概念 不利要求-如果有人无辜收到被盗硬币 履行义务-如果收款人不同意付款方式,则可以拒绝 对于由短期证券支持的稳定币, 商法并不完美。发行人是银行吗?破产是 早在2月,《伯克利商业法杂志》就刊登了一篇有关稳定币的论文。郑杰斯(Jess Cheng)以个人身份而非工作能力撰写了《如何通过商业法则原理来建立稳定币:确定性,最终性和稳定性》。 Cheng目前是华盛顿特区美联储委员会的高级法律顾问。她之前曾在IMF和Ripple任职。 金融稳定委员会在最近发布的G20稳定币报告中强调了法律确定性问题。其十项建议之一是在法律上阐明赎回权。 而所有稳定币的母亲Libra本周早些时候都对其白皮书进行了重大修改。当天,女国会议员西尔维亚·加西亚(Sylvia Garcia)重申Libra仍然是证券,她有一项法案将所有稳定币视为证券。 Cheng撰写的27页伯克利论文背后的部分动机是,鼓励竞争并向金融科技界表明,稳定币的法律方面是可以访问的,而且不仅对于像Libra这样的大型公司而言是可能的。 最终,稳定币的目的是充当交换媒介,Cheng的目标是使技术人员能够快速而安全地行动。 Cheng告诉Ledger Insights:“本文旨在成为一个建设性的“方法”,说明创新者如何以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将新颖的,技术驱动的市场惯例和商业模式纳入现有的金融法律框架中-如何利用今天正在工作,不需要重新发明。”值得一读。 程先生认为Libra会成为证券吗?她不会发表评论。该论文指出:“正如市场从Libra的激进命题中学到的那样,稳定币安排可能会带来概念性问题并造成新的不兼容性,而这种不兼容性以前是在简单明了的支付世界和独立的投资证券世界中不存在的。 。” 文件概述了稳定币的分类如何取决于其设计。它可以被视为一种或多种货币,支付工具,投资证券或商品。 美国商法,尤其是《统一商法典》(UCC)可以应用于稳定币。另外,由于法规在存在冲突的情况下推翻了判例法,因此UCC可以提供某些判例法保护。 UCC涵盖了流通票据,资金转移(消费者除外),投资证券和担保权益。 四个方便的商法概念 本文探讨了商业法中适用于稳定币的四个概念。 第一个是结算最终性,它可以在交易对手破产的情况下提供明确的信息。这篇论文描述了一个虚构的稳定币案,该案与引起Herstatt Risk概念的案子非常相似。如果将银行结余兑换成稳定币(不涉及稳定币发行人),而其中一条支路失败,会发生什么情况?在此,商法规则支配着最终性,因此为付款和证券结算提供了确定性。 第二个概念是不利要求的规则。 “ True Owner”拥有控制“ Thief”(将令牌传递给真诚行事的“ Innocent Transferee”)所盗窃的稳定币的密钥。问题是,谁对硬币具有合法所有权?根据正常的财产法,答案将是“真实所有人”。但是在市场上,这可能会造成严重破坏,因此专门的“逆向请求”商业法规则应运而生,“无辜受让人”将没有任何主张并保留所有权。这适用于支票,可转让票据,投资证券和证券权利,并附带一些条件。 第三,有履行基本义务的想法。问题是,各方何时才提供了讨价还价的机会?例如,如果对方期望现金并且您交付稳定币,您的义务是否得到了履行? UCC设有支票规则和付款人完成付款的地点。这很简单,因为收款人会收到支票并将其主动存入银行。但是,对于诸如资金转账之类的推送交易(可能会在收款人不接受的情况下发生),收款人可以选择接受还是拒绝转账作为付款。同样适用于稳定币。但这可以通过合同中的约定予以覆盖。 最后一个概念是担保权利,它指出中介机构代表担保持有人持有资产,因此担保持有人拥有所有权。如果稳定币除以本币现金存款以外的其他货币作为支持,则可以将其视为UCC下的投资财产。因此,例如,如果有短期政府证券支持。 此外,《虚拟货币企业统一监管补充商业法》(补充法)可在各州之间采用,旨在将虚拟货币明确地视为金融资产和投资财产,而不将其归类为金融资产和投资财产。安全。 对于投资财产,商法赋予了担保权利法律上的承认,这实质上意味着硬币发行人将被视为证券中介人。 合身不舒适 但是,商法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尝试将规则改编成稳定币并非总能奏效。 UCC明确地不仅允许合同规则,还允许为私营部门“系统”设计的规则集,而稳定币的行为与系统非常相似。对于由现金存款支持的稳定币,采用与票据交换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使用的系统规则类似的方法可能更合适。 而且,UCC代码具有一些尴尬的定义。例如,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可以将稳定币发行人视为银行。甚至稳定币是否就是金钱,尤其是如果它由一篮子现金和政府证券作为后盾。这是一个受到关注的法律领域。 最后,还有破产的问题。即使在正常情况下,稳定币持有人有权根据商法获得部分银行存款的权利,破产也是另一回事。如果稳定币发行人破产,则发行人的债权人是否可能对稳定币资产提出债权尚不清楚。 该论文的结论是:“关于给定硬币实际上是什么法律问题,仍然是一个问题:是一种付款工具(旨在用作交换媒介)还是一种证券(旨在作为投资或风险转移媒介) ? 它继续说:“尽管如此,UCC旨在预测市场惯例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正是这种法律洞察力以及对UCC中可用的商业法律工具的认识,将有助于聪明的稳定币创新者快速而安全地为其代币周围的市场惯例建立良好的法律基础,并使创新的商业模式在我们的内部蓬勃发展金融系统。” 作者不是律师,因此不能依赖此信息。 —- 原文链接:https://www.ledgerinsights.com/stablecoin-legal-how-to-federal-reserve-counsel/ 原文作者:Ledger Insights 编译者/作者:wanbizu AI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美联储储备法律顾问为稳定币提供法律“操作指南”-Ledger Insights
2020-04-22 wanbizu AI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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