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好,我是马里奥 近两天,满币网全员降薪50%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满币第一时间出来公关(公关的手法只能说呵呵)。但是大家已经把目光投向了满币,并且第一时间我们想到的是满币可能岌岌可危了,而很多自媒体也呼吁赶紧将满币里的资产提现,会不会造成共振提币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满币目前的状况肯定是不太好。 区块链行业从业者可能什么事情都会遇到,而如果工作的公司手中发行了TOKEN,那么公司可能会将奖金、加班费甚至工资工资的一部分发放为TOKEN。此前马里奥上班的交易所,老板就曾经提出每月将给予员工一些平台币奖励,只不过没过多久公司就倒闭了。 其实发放奖金等以TOKEN形式无可厚非,但是将数字货币作为工资进行发放的行为是否受法律支持一直以来是一个饱受争议的问题。而数字货币作为酬劳一般分为几种情况,一个是仅仅作为奖金发放,一个是作为工资一部分发放,一个是全额工资以数字货币形式发放。 从法律角度讲,首先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偿性,另根据5月6日的上海某法院判决认定数字货币可以作为有价资产来认定,那么公司发放的数字货币是否和公司发的等价咸鸭蛋在法律上是一回事呢?数字货币可以交易,咸鸭蛋不具备法偿性但是一样可以交易,虽然听起来别扭但是道理确实是这个道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那么对于部分工资或者全部工资以数字货币形式支付其实是并不受法律所支持的,尤其像非小号某排名前20的交易所强制员工以USDT作为工资结算,实际上是属于违法行为。 而对于企业与员工协商,部分工资以虚拟货币结算如若双方沟通意愿一致,其实也是合法的。比如公司给了你一部分公司发行的山寨币,你拿着看涨后来有一天归零了(还不如鸭蛋),那么在发到你手中的时候是可以变现的,但是由于你错过交易时机导致资产受到损失其实这种情况员工自身还是有责任的。一般来讲,拿到数字货币形式的津贴或者工资最好还是直接兑换成法币,降低数字货币带来的折价风险。 所以,综上总体上来看,法律是不支持数字货币作为工资进行结算的,但是如若双方沟通协商一致用数字货币支付一部分工资也是可以获得支持的。而公司强制员工收数字货币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权益受到侵害可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 编译者/作者:黑色马里奥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数字货币作为工资来支付,法律上站得住脚嘛?
2020-05-11 黑色马里奥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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