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虚拟货币的特点,在币圈,帮信罪的发案率成上升态势,目前也是办案机关的重点关注对象。 最近湖北省洪湖公安破获一起利用BTC在交易所“洗钱”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 在币圈确实存在一群这样的人,他们通过在虚拟货币平台实名注册成为商家,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接收客户支付的投资款,并转化为USDT等虚拟币进行买卖赚取差价及手续费;另一方面提供自己的账户直接帮助犯罪分子接受资金,再将所收资金在虚拟货币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后转出,收取费用。 这种操作为犯罪人提供了帮助,就涉嫌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网上一查,触犯此条法律的人还不少。 “帮信罪”具体指的什么?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为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送、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如何判定触犯“帮信罪”? 根据目前现有的案例可以看出,涉嫌帮信罪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明知交易对手系不法分子,交易的BTC或资金是违法所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 (1)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2)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3)交易价格或者方法明显异常的; (4)提供专门用于非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5)频繁采取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 (6)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7)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币圈涉罪案件中,如果嫌疑人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交易对手方、用户涉嫌犯罪而提供帮助的,就会构成帮信罪。 如果情节不严重,不构成帮信罪。那么,什么是情节严重呢?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方式投放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两年内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事实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程度,但会根据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2——4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帮信判刑。 在币圈里,还能看到一些人大量收购虚拟货币的行为。如果各位不想与帮信罪有牵连的话,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远离“不明资金和不明BTC”。不管用的是主流交易所还是小交易所,切勿为了眼前的利益迷失方向。 —- 编译者/作者:区块天眼官方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在币圈这几种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
2021-08-04 区块天眼官方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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