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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N全球合作伙伴大会 | 何亦凡:国家禁止虚拟货币炒作是对交易公平性的保护

2021-10-12 区块链服务网络 来源:区块链网络

2021年9月26日,第二届“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全球合作伙伴大会”在杭州举办,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区块链服务网络(BSN)发展联盟主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银联浙江分公司、杭州拱墅区数产园管委会、智慧城市发展联盟协办。

在题为《区块链产业生态构建如何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圆桌讨论上,北京红枣科技CEO何亦凡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文字内容整理如下:

谭敏:近期整个行业的热点都围绕两个重磅文件的发布,第一个是9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另一个是9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这对未来的区块链行业发展带来哪些变化,请谈一谈自己的想法。

何亦凡:首先币圈一直以来有一个策略,就是把技术和应用混在一起,说虚拟币就是区块链,区块链就是虚拟币,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区块链是底层技术,虚拟币是基于它做出的应用,这俩者是完全不一样的。举例来说在中国造钢、炼钢是合法的,但用炼出来的钢造把枪是违法的,这个逻辑要清晰,不能说国家允许炼钢,那么造枪就合法。

应用和底层技术是两个事情,现在的监管基本上是针对应用。区块链技术最简单的应用就是虚拟货币,部分人快速的对一串码达到一个共识。简单程度就跟当时互联网时期最简单的应用电子邮件一样。国家管控力度之所以这么大,是因为虚拟货币是类似准金融的一个性质,在我看虚拟货币的属性实际上就是证券,但是这个证券跟股票不一样。任何股票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个代表净资产价格,这个股票有部分是公司净资产值多少钱;另一个是未来预期投机价格,组成金融产品的价格。所有投资物的价格都是包括这两个部分的。但虚拟货币仅有完全投机价格,没有实物净资产价格。比如就算投资运动鞋,至少运动鞋还有穿的价值。那么当它是金融投资类属性的内容,全世界都是强监管的。

为什么需要强监管?是一定存在交易公平性的问题,所有监管都是关于公平的问题。股票在刑法中,仅针对股票的操盘、内幕消息、虚假信息就有几十条,严重的都是达到无期徒刑,就是要保证股票交易一定公平。那么回到虚拟货币,因为它的技术属性是没有办法监管的,大家不要觉得公链就很公平,每个币背后永远有一群人知道的信息比你多、比你早。举例:比如以太坊有部分人知道什么时候升级,当它宣布的时候,这些人有没有买入以太坊币?他只要买了按照各国法律都是内幕交易,但是现在这部分尚没有法律定义,所以需要强监管。金融产品用这种交易方式是一个不公平的方式,无法监管无法让老百姓都公平地去交易,在中国肯定要禁止掉。

大家可以观望,这情况在美国也一样,如果用内幕交易去买币即使币在美国交易合法,但涉及内幕交易照样犯法,即使现在没有,三年以后一定会有,这是各国对金融产品核心的内容,所以咱们中国大家可以看股票上,经常内幕交易、虚假信息被公布,咱们中国政府证监会、银保监对这类管理非常严格。像美国80%是机构交易,我们本身投资专业性比较弱而且大量是个人交易,一定是要保护个人交易的,即使股票也要非常严肃去保护的,更何况是虚拟货币,现在大家都买都被割韭菜了,国家想管还没有办法管。

所以从虚拟货币一出现就跟中国法律完全违背,现在公布的法规是政策的延展性一步一步过来的,两年前就看得清清楚楚一定会到今天的情况,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在中国任何现行法律下实行的可能性,大家一定要理解,不是说国家不让挣钱,它是在保护你,你能挣钱,你也更可能赔钱,大家一定要记得,它无法达到公平交易。

此外,何亦凡还在圆桌讨论中对公链的“激励机制”发表了看法:首先我不认可公链“激励机制”,区块链作为信息化技术,它的应用的消耗应该就是云资源和电。激励机制就是为什么公链上现在没有任何传统应用跑在上面的原因,因为当部署一个应用在上面的成本远高过直接放在云上的成本。如果只挣云的钱就没有人参与了,它的定价一定高过云的成本。这是为什么我今天可以跟大家说,你不能在公链上找到一个传统应用,也就是一个业务,如果它的收入是人民币,但付虚拟货币支付gas成本在公链上跑业务的,是不可能存在的。好比我们接触的一个项目,一个电子提单的数据传到以太坊上50块人民币,那个电子提单利润可能才1块人民币,付50块钱成本存一个电子提单是不可能的。所以它的本质就是定价一定高于云服务,而且高出多少倍,才能保证大家愿意挣这个钱,这也导致最后没有办法服务传统经济,只能互相赚钱,就是现在代币互相倒手,中间产生一个生态,来支持它严重超出云服务成本的经济模型。

说公有链自成逻辑,这是没有问题。但超出它现有的圈子服务传统经济,到目前来看没有一个案例,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经济模型不成立。比如银行说我发一个内容部署在公链上,收入是人民币手续费,需要用以太坊币支付云服务的成本。仅仅因为有很多人给这个公链备书,让我付那么高的成本是不可能的,我对激励机制的定义就是类似传销,就像把一块砖、一支化妆品不停的卖,把价格变的很高一样。也是类似的“激励机制”造成的。

北京红枣科技是区块链服务网络(BSN)的四家发起单位之一。北京红枣科技CEO何亦凡先生一直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创新,以及为区块链技术的正本清源。下面摘选了何亦凡在参加各类行业大会和媒体访谈中关于区块链“虚拟货币”的个人观点(按发布时间排列,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1. BSN何亦凡:提供虚拟货币交易信息和报价是违规的

各国目前对虚拟币交易所的态度无非打击或允许,允许的国家往往把虚拟货币交易所按证券交易所定位来监管,交易所本身要保持公平性、透明性、合规性的,要强监管。但虚拟货币交易所有别于传统证券交易所,存在技术难以监管的问题,且没有国界,当交易量足够大的时候,对很多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很可怕的事。由于虚拟币、交易所去中心化几乎无法监管,我国法律体系是必然不允许的。

发稿日期:2021年7月20日

文章来源:CoinDesk中文版-区块链大咖说

文章链接:
https://m.ximalaya.com/keji/49518384/435495557

2. BSN长话短说之二 | 关于虚拟货币在中国的合法性分析

我们说到虚拟货币是怎么产生的,一个是发币然后卖出去,另外就是挖矿获得,比如说PoW挖矿。按照前边提到的,ICO肯定是违法的,应该属于刑事犯罪,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区块链技术好坏不影响法律性。就算技术再好,如果你是对公众在销售一个类似证券的东西,然后进行了资金回笼,由你自由处置,还没有借贷关系,那么就是违法的。目前在国内常见的一些涉及虚拟货币的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借助虚拟货币这种载体进行犯罪的行为;还有一类是因为虚拟货币的特性而产生的新犯罪方法,如涉及到洗钱的问题。

发稿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BSN长话短说栏目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n9GjQ9PAGicNJE6mqaOLA

3. 正本清源之三:在中国持有和交易“虚拟货币”的法律分析

“虚拟货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区块链技术普及上具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并且“虚拟货币”的发展,也加速了各国货币管理部门积极研究和推动法定数字货币。不论“虚拟货币”对区块链技术的普及具有多么大的积极影响,在实际操作层面,持有和交易“虚拟货币”都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公众应对中国有关“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认识,以便在接触到“虚拟货币”时,能够严格守法合规。

发稿日期:2020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人民网

文章链接:http://blockchain.people.com.cn/n1/2020/1103/c417685-31916715.html

4. 5-10年内虚拟加密货币在中国是不会合法化的

除了法定人民币和法定数字人民币,5-10年内任何虚拟加密货币在国内都不会合法。他强调,法定数字货币出现之后,整个资金流动以及商品流通速度会至少增加3-5倍,数字货币如果放开公对公转账,进行结算处理,对整个实体经济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另外,人民银行严令禁止区块链相关公司不能发行虚拟货币。

发稿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文章链接:https://www.chinatimes.net.cn/article/101233.html

5. 正本清源之二:稳定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

虚拟货币肯定不算是实物货币,因为严格意义上,虚拟货币就是一串码,本身不具备任何实物价值。所有虚拟货币的发行方,主要精力都是放在市场策略上,尽量要把自己标榜成货币、是未来的主流、是会持续升值的、是最新的技术区块链等,从而达到吸引不是很专业的普通人入局的目的,并且从来不去讨论虚拟货币到底有什么实际价值,具体操作基本上跟骗老年人买枕头之类的商业行为处于同一范畴。

发稿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人民网

文章链接:
http://blockchain.people.com.cn/n1/2019/1112/c417685-31451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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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区块链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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