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行情不知道有没有超出大家的预期,还要一个月就要过年了,现在这个时候最理智的做法就是官网,最冒险的做法就是继续加仓,当然无论你做怎样的决定,无论你是赚钱还是赔钱,好像都与我们无关,做好自己的选择,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自己的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 就在昨天,我们又迎来了一监管重大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自2020年1月25日起施行。 该《通知》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定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并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细分行业营销宣传行为一般性特点研究总结后提炼出统一性规范要求。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为:一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二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对本辖区内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三是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在金融营销宣传规范管理和行为要求等方面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其中明确规定了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要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业务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金融营销宣传是金融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但信息发布平台、传播媒介等依法接受取得金融业务资质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除外。 那么对于虚拟货币的宣传也应该在此规定之中。《通知》中明确规定只有得到相关授权认可的金融机构在遵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宣传自己的营销产品。首先,我们很明确的知道对于虚拟货币的任何活动,保护发行和宣传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那么以后你再看到相关虚拟货币的宣传活动那么都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虽然这次的《通知》是针对整个金融业务来谈的,但是对于目前并不合法的虚拟货币也是同样适用的。这也是国家对于加强金融监管的又一重大措施,相信通过国家的严厉监管,会保护越来越多的不受个人财产的侵害。 区布社区简介: 一群币圈淘金的热血青年,梦想在成为区块链的耕耘者、开拓者,欢迎大家关注留言,共同探讨区块链的投资机会。 —- 编译者/作者:区布社区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
2019-12-26 区布社区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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