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 Habits(斯蒂芬·盖斯)、Atomic Habits(詹姆斯·克利尔)、Tiny Habits(BJ.福格)在微习惯领域有鼎立之势。其中BJ.福格(BJ Fogg)的著作出版日期最靠后(2019年12月31日),但作为行为科学研究者,他在习惯领域的研究由来已久(按照他的说法,微习惯的诞生可以追溯到2011年,“在2011年12月,我创造了一种新的方法来利用环境和小步走(baby steps)的力量。我称之为Tiny Habits”),他的一些对于微习惯理念的阐述方式,此前在网络已有较广流传。 克利尔在《掌控习惯》中这样提及BJ.福格:
【在你的生活和工作中,存在许多执行意图的应用方式。我最喜欢的方式是我从斯坦福大学教授BJ.福格(BJ Fogg)那里学到的,我把它称之为习惯叠加的策略。】
【习惯叠加是执行意图的一种特殊形式。与其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培养新习惯,不如将它与当前的习惯整合。这种方法是由BJ·福格作为其小习惯项目的一部分创建的,它可被用来为几乎任何习惯设计显而易见的提示。】
BJ·福格的“小习惯项目”对于“小习惯”的界定是:
【容易的 每日完成 花费<30秒 锚定于现存的习惯或行为。】
考虑到盖斯所传播的微习惯策略的重要原则在于“没有最小,只有更小”,相对于“两分钟规则”,福格花费时间小于30秒的“小习惯”甚至与盖斯的微习惯更为接近。当福格说“TINY IS MIGHTY”时,表达的也是微习惯中的同样一套小-大辩证法。
但BJ·福格的体系,包含Motivation-Ability-Trigger(动力-能力-触发)三要素。其中,“能力”要素与斯蒂芬·盖斯的“意志力”要素,可以理解为呈反比关系(一件事情越是困难,我们完成它的意志力越低;一件事情越是简单,相对的,我们的意志力显得越高),从中显见,他的体系真正独特的地方在于对于“触发”/“触发器”这一概念做了强调。B=MAT的“福格模型”(如下图),是他的习惯养成理论的原型。 在他看来,正确的动机和能力水平结合在一起,加上合适的触发器(Trigger,指内部或外部的提示),就会引发一个行为。BJ·福格的经典习惯养成模式是:
After I (routine), I will (tiny behavior).
例如: 当我接电话时,我站起身来走动; 当我小便后,我做2个俯卧撑; 在刷牙之后用牙线清洁一颗牙齿; ……
可以看到,BJ·福格的“Tiny Habits”同样以“小到可以毫不费力完成”为要求和特征,同样强调“The only way to make behavior changes that actually work is through tiny steps, performed patiently and methodically.”(改变行为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微小的步骤,以耐心而有条理的方式实施),但只是加了一个“触发机制”。而且这一机制至关重要,因为只有找到正确的触发点之后,一个人才会形成新的习惯。
怎么理解这个“触发器”?
首先,它的意义与斯蒂芬·盖斯表述的微习惯的逻辑是一样的,都是降低心理抵触。如有人指出的:
【知道哪种习惯之后应该紧跟着哪种习惯,并且每种习惯都只需要很短的时间,这样就省去了形成一种新习惯行为过程中通常所需要的心理挣扎和努力。】
“触发器”显然是一种促进行为早日实现自动化(被基底神经节接管)的机制。
其次,在斯蒂芬·盖斯的《微习惯》中,对这种建立习惯的方式的看待视角是为微习惯寻找一种“行为方式依据”。盖斯的“行为方式依据”和BJ·福格的触发器其实是一个东西。
这样一来,我们很快可以看到两人的实质不同。在盖斯的体系中,除了寻找“行为方式”作为依据外,还可以以时间为依据,除去这一点,以及“根据行为方式制定的日程安排更灵活,同时也会更含糊。它们有助于你在缺乏规律的生活中培养出规律,而麻烦在于怎么精确判断一项活动什么时候结束,另一项什么时候开始”的缺点指正外,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BJ·福格仅仅把微习惯与具体日常行为相挂钩的时候,他其实也扼杀了一种良好习惯像坏习惯一样自由发展乃至蔓延的可能。
盖斯对传统习惯类书籍的下列批评,其实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对福格行为理论的评价上:
【传统的习惯类书籍会告诉你完成习惯的过程为“选择依据—采取行为—获得回报”,这是从众多研究中得出的习惯结构,然后会继续告诉你下一步显然应该是挑选你的习惯依据,接着采取行为和获得回报。但如果你的目标是希望自己的思想在总体上变得积极些该怎么办?如果你希望在弹性时间里完成任务该怎么办?这时,微习惯为你打开了一种可能的新领域。】
这里隐含的细微但关键的二者差异:
首先是技术上的,有的人“日程非常规律”,对他们来说,或许更愿意选择具体的时间为依据(比如“我打算周一、周三和周五下午3点锻炼”);同样是技术上的差异,有人会希望能以弹性时间来完成“做两个俯卧撑”或“清洁一颗牙齿”的微步骤,福格的触发器范式显然无法满足这样的要求;
其次是更为关键的: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身陷消极、懒惰、行动力低下、自我效能感几乎为0的状态,而只想让自己在总体上变得积极起来,这个时候与其选择一个依据和触发器,不如采用不限定依据(不设定触发机制)的“非具体微习惯”。
【如果你想把某件事变成生活的一部分——这方面的积极例子包括凡事往好处想、写作、保持感恩心态、锻炼与保持活力、多向他人付出、极简的生活方式等——那我建议你不要给微习惯设定具体依据,只需把“必须在晚上睡觉前完成”作为每天的截止时间就够了。】
在盖斯看来,类似触发器这样的做法,“只凭借一个依据行事会让你难以获得社会机遇和发挥自主性,但在主流习惯理论中,只选择一个依据是把一件事变成习惯的唯一可行的方法。”——这不是盖斯对于福格的直接评论,但我想很可能会是他的真实观点和态度。相对于设定行为方式依据也就是触发器机制,“非具体微习惯要求你每天完成一次小型目标,而且是在你有空的时候。”这样做的好处显然是自主、自由和灵活,你可以把“一项行为灵活地融入你的个性和日程中”。而且,从“微习惯能与现有习惯一较高下”的角度,当我们以福格的方式为某个积极习惯锚定一个依据的时候,大概忽略了“坏习惯有多个依据”这样的事实。盖斯指出:
【所有人都认为好习惯应该只有一个依据,但你有没有注意到坏习惯有多个呢?难怪坏习惯会如此强大!它们蔓延出根须,和你生活中许多不同的刺激紧紧捆绑在一起。这是因为坏习惯会通过不同情况下的重复行为自然发展壮大,而我们的好习惯是通过“单个依据—行为—回报”的方法人为建立的。】
所以,“触发器”这样的行为方式依据好则好矣,但却是凝滞刻板的,它难以发展出一种流动不居甚至“野蛮生长”的好习惯。斯蒂芬·盖斯自己所践行的“非具体微习惯”则发展出了一种自然的多依据的好习惯:
【有些人会在上午写作,而我会选一天中的任何一个时间写作。对我来说,写作已经变成一种生活习惯了。你知道我现在遇到什么情况了吗?我正在看电视,突然产生了一种要写作的强烈冲动(一件很棒也很怪的事)。但我在和别人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就不会有这种冲动,因为场景不同。我对各种情况的反应都很自然,同时也在不断变化。如果有一个朋友来我家住几天,我就写得相对少一些,而且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如果这个问题不断复发,导致我的工作产量降低,我能调整好。】
这有点像什么的区别呢?就像禅修中奢摩他与毗婆舍那或者说专注与觉知的不同:
【禅修方法有两种:奢摩他与毗婆舍那。奢摩他的练习会让你舒服宁静,毗婆舍那的练习会让你产生智慧。……毗婆舍那没有任何时间、地点、动作上的限制,即使在工作,也可以有毗婆舍那的舒服宁静。为什么说奢摩他像冰箱里的冰块,因为只要一拿出冰箱,它就融化了。毗婆舍那的宁静,无论在任何时间地点,在工作或是做任何事,随时都可以有这种宁静。奢摩他有时间地点的限制,毗婆舍那没有任何限制。】
斯蒂芬·盖斯的微习惯不讲求固定于一点的动作锚定,它灵动自然、身心放松,能够以不断的成功催发内在的变化(意志力、动力、自信心、自我效能感、正念觉知的增强),进而使积极行为在行住坐卧中自然地蔓延。
福格的做法是可以容纳进盖斯的体系中的(以行为方式为依据的微习惯同样是盖斯微习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盖斯所讲微习惯的自发、自主和灵活这些微习惯的内在精髓或者“武林内功”,福格这位行为科学家却是懵懂无觉的。他就像一位只知一招一式苦练拳术的拳师,或是一位只知时时勤拂拭的禅师,同武学宗师和禅学宗师之间总是差点意思。
把行为方式依据奉为至尊,就变成了枷锁链条,失去了微习惯本该具有的灵活可调、自由流淌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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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比特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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