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不同于传统网络,我们谈的是存款退休基金,一个人的生计及公司股票,影响到每一个人。 面对即将到来的巨大震荡,组织能够而且应该在监管方面展现节制吗? 最近发生的大震荡显示在加速创新的时代组织,能够施展的力量与办法是有限的,从2008年金融危机可以看出全球经济体系的变化速度与复杂程度,已经使得传统的中央化规范制定与执法越来越缺乏成效。 但是这种发展趋势下并不是施加更严的监管组织,不可能监管到金融市场技术或者经济体系的每个角落,因为每一个领域的参与者创新以及产品太多了,经验显示组织至少可以强制要求透明化已显露行为促成改变。 举例而言,组织可以要求银行在网络上披露他的行动让人民和其他的团体来揭发违法者。 在治理方面,组织必须担任重要的利益关系人与领导者,但是组织也必须认识到,在治理区块链方面,他们的角色将彻底不同于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方面的传统角色,长达数千年期间,国家是货币的唯一发行者,当货币不再是国家发行,而是至少有一部分为分布式全球对等式的网络发行,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虽然整体而言,美国对区块链的反应是正面肯定的,但似乎仍有矛盾不一的反应出现在美国,从国会行政部门到包括执法单位在内的各机构,普遍已经认识到这项技术重要正当的用途,实际上网络这项技术的发展情形显示凭借适当的制度设计,美国不仅包容甚至欢迎界限外的创新,美国也通过监管来阻止创新,其中一些监管可能是误入歧途,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些监管过于仓促,而且不成熟。还未稳当的理解含义与其关联性,之前过早的监管可能会造成深远的影响,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法律规定汽车行驶时,前头必须有一个人步行,并且恢复一面红旗,以警示路人及马匹。 过早监管的陷阱,网页最初面市时,监管者试图决定他们应该隶属于哪一个监管机构。其中出现的一个见解是要求建立开设网站的人必须取得民间无线电服务牌照,因为你在传播信息。你能想象你必须取得无线电服务牌照才能建设一个网站吗?谢天谢地,这个构想没获得通过。 监管与治理是不同的两码事,监管是立法来控管行为,治理是基于共同利益而管理通力合作,经验显示,应该审慎看待与处理对技术的监管,扮演社会其他部门的合作同行的角色,而不是扮演法律的严厉之首。组织应该以参与者的身份加入由下而上的治理生态体系,而不是一个由上而下法律管控的执行者。 本文来源:香港国际新经济研究院 —- 编译者/作者:香港国际新经济研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区块链监管如何建立由下而上的治理生态体系?
2020-05-16 香港国际新经济研 来源:火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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