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收益高——先有效阅读3分钟以上——再点赞 请珍惜自己的能量! 今日主题内容简介: 01 炒比特币犯不犯法? 01 炒比特币犯不犯法? 比特币从一开始到现在,几乎都成了圈内圈外的热门话题,看好的,不看好的,认为它妖的,也有为之疯狂的,因其暴富的,也有因其倾家荡产甚至跳楼的…… 昨天看到有人发出这样一个问题——炒比特币犯不犯法?没想到大家对这个话题竟是那么的感兴趣: 有认为犯法的,也有认为不犯法的; 有认为不违规,但又不合法的; 有认为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属于相对的法律灰色地带的; 有认为组织炒币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有认为买卖比特币不犯法的; 有认为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至少也是一种虚拟商品; 有认为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但是不影响其作为商品可以被购买持有的 …… …… 于是我就摘转了部分以供大家赏读,也好对比特币在这方面有更深层的了解。 网友1 :金融小魔女想退休 我曾在一家数字交易所工作过,币圈排名前20,具体信息就不透露了,所以这道题我会。 首先、肯定的告诉题主,炒币不犯法。 比特币有一个很重要的特性,就是跨国界,比特币生于互联网,在中国,也没有一条明确的法律说明比特币违法。 其次、虽然不违法,但是它确实也是一个踩着政府红线的高风险的投资产品。 从2003年开始,央行曾经多次出台《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公告等,国家也明确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但不支持利用区块链技术操作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和ICO,并在2019年年底,对虚拟货币的ICO和其非法集资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第三、当前市场监管政策不够完善。 由于监管政策必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目前的虚拟货币交易市场,还缺乏明确的监管条例,市场环境比较混乱,多个大佬退圈,比如被众多币圈网友封为女神的楼霁月宣布退圈,就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第四、行业乱像丛生。 有圈内人士称,目前币圈95%发行的新币都是山寨币和传销币、空气币,我想这足以说明目前的行业混乱现状。 部分人利用比特币作为幌子行骗,发行不规范的传销币、空气币,用资金盘的方式,操作山寨币,利用高额利润吸引投资者加入,大玩击鼓传花的游戏,最后造成投资者巨大亏损。 在币圈,能赚到钱的,基本上都是顶部的一些人,散户其实都是等待被收割的韭菜。 在这里,我举两个例子,给题主。一个是曾经的火星人许子敬和他的红烧肉(HSR,超级现金)项目,宣传称,这个项目能从几十上涨到一千人民币以上,没到他就吃翔。 如此新奇大胆的毒誓之下,很多人跟着投了“红烧肉”,没想到不仅仅没吃到肉,猪还跑了。 面对维权的投资人,许子敬无奈,宣布退出币圈,清空微博,但是众多投资人的资金也无处可寻了。 另一个,是“薛蛮子的爱徒”朱潘和他的站台的ZJLT(终极账本)项目,ZJLT项目方利用ZJLT(终极账本)项目,请知名人士站台、通过挪用私募币投资、拉盘操纵币价、无底线喊单不兑现承诺的方式花式割韭菜,致使大量投资者损失惨重。 这些信息,题主想了解细节,可以网络上再看一下,我想看到投资人维权却血本无归的现场,应该能够让您打消进入币圈的想法。当然,如果您是具备丰富的金融知识,也可以少量投入资金试试,我还是建议您谨慎考虑。 第五、再说一点目前的经济形势。 全球经济下行,疫情过后立刻就是一场全球大通胀。现在是现金为王的时候,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努力攒钱。 对于没有很多投资经验知识的人,建议只去碰最稳妥的投资,而比特币高风险高收益,这次疫情也完全把比特币“流动性黄金”的美名打掉了。 第六、比特币减半但是行情还没到可以入圈的时候。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都是人性!比特币虽然最近已经减半,但是纵观前面几次减半,比特币大幅增长也需要1年半的时间,现在也不是比特币的最低点位,不是抄底的最好时机。行情寡淡,币圈失业的人也不少! 网友2:靖之先生 不犯法,也不合法 目前,中国法律没有一条明确说明比特币违法 目前,中国法律没有一条明确说明比特币合法 所以,无法确定告知,是否违法。 以下是一点启示 在泰国法律里也没有明确说明黄业违法或合法,泰国是全亚洲黄业最为著名的国家。 以我在币圈5年所见所闻,确有人因炒币受到调查,拘留,审判,冻结账户…… 日前,中国正式对内对外宣布,人民币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先在国内四个地区试点使用,苏州相城区一部分公务员的交通补贴,50%发放数字货币。 去年国家顶层对区块链技术发表重要讲话,随后《密码法》出台。 有消息说,今年两会,火币李林,将受邀参会。 以上一点点启示要看个人如何理解。 我的理解是,法无禁止皆可为。 对炒币,我理解为,灰产,非标金融。 网友3:纪华教练 目前国家教委明确的法律规定是没有的,因此属于相对的法律灰色地带,基于比特币的数字货币属性,具有前沿性和难监管性,我们认为炒比特币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行为,所以大家要谨慎看待。 网友4:庶民财经 中国两个玩比特币的平台,一个是火币,一个OK,董事长分别是李林和徐明星。 2019年这两家被政府招安了,一个被杭州政府招安,一个被海南政府招安。 比特币炒作不犯法,但是央行明确要求各大银行做好监管。包括支付宝平台,动不动封号,2020年初我有几笔钱在支付宝没转进去火币,影响我少收入十几万。后支付宝客服打电话给我,问我支付给谁?后就放弃了! 比特币是一个踩红线的投资产品,我很看好它未来的收益。一枚几十万先不说,我觉得到2020年末,一枚涨到10万,不是太难的事情。 比特币高风险,高收益。有时间一天下跌50%,24小时交易无假期,可做空。极受市场青睐。从2009至今翻了10万倍。因其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记账系统,具备极强金融属性,强力挑战法币权威,为多国所不容。 故而游走在灰色地带! 网友5:潮商在线 CCTV南方站采编策划部主任 我认为不算犯法,比特币自2009发行以来,虽经挫折,到现已是较成熟的数字币,而且增值很快,成为币发津津乐道的数字币,已成为数字币的王牌和经典。 在很多数字钱包和交易平台都名排第一,与以太坊,瑞波币都成为热门圈币,在火币,24币平台和世界知名的数字币交易平台,比特币成为热炒的圈币。 我国经过几年的研究,央行今年发行自己的法定数字货币,并且已在深圳,雄安,杭州,成都进行试点落地,今后数字币的发展势不可挡,中央党校也出书向党员干部普及数字币知识,数字币落地推广,炒数字币也会成为热门。 网友6:红色资本 很明确告诉大家,炒数字货币的行为风险巨大,后果自行承担,但是组织炒币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早在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94禁令”就给所有的数字货币定性了。《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把组织炒数字货币和ICO定性为非法融资! 那些所谓比特币炒作不违法的答主,出来走两步,还有,那些所谓招安的,我就呵呵了。说实话,你真正连最起码的区块链项目和数字货币都炒作都搞不清楚。 还有那些说没有法律规定,你难道不知道政府规定基本上等同于法律吗?这是完整的94禁令,我建议那些没搞清楚答主好好读一下!
同时,在2019年,经济日报就发表题为“监管部门重申严打炒币行为——“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 国家给各位投资者警告: 对于组织炒币的个人、组织、媒体等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国家也给了明确的指示,那就是94禁令的第六条: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而这些国内无法进行的非法炒币行为,很多人就出海了,现在在国内能找到的炒币网站,基本上都是在国外,人家跑路了,你连一个人都找不到,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在没有别办法! 况且,第六条规定已经明确提醒你了,炒币有风险,我不管你在国外炒币,还是国内炒币,只要是亏钱的,你自己承担,别来找政府!如果是国外的,政府也管不了。 所以,对于那些想要炒币的,或者已经炒币的,你们自己看着办吧!我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炒币有风险,且行且珍惜,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网友7:远去的二世主 本IP 看了一下相关的资料报道,去年9月份关闭了国内很多不正规的平台,现在炒币还是相对安全的,建议去大平台交易,比如bitstar,币安,这两个平台都提供币币交易,而bitstar还提供合约交易,币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时时关注政策毕竟我们国家对于币市场还没有明确的政策。 网友8:唯愿你好二毛 我本人在火币网炒币,由于火币网侵占我的数字货币,所以和火币网打了两年半的官司了。 这两年半时间与法院、公安以及律师一直在打交道,下面我分别说下: 1、从法院来说 2019年之前法院有一部分裁决结果为涉及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案子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其理由是非法投资,但是2019年以后,全国各地法院,包括(北京中院、海淀法院、上海虹口法院、上海第几中院、深圳等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均裁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虚拟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具有价值,有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 包括司法部官方微博也发文支持了这一观点,同时也都明确了作为我国公民可以自由的交易虚拟货币,前提是不用做洗钱,贩毒等非法行为中。 再者,均解释了七部委的94公告并未禁止抄币行为,只是禁止了ico,综上所述,从民法上来说炒币并不违法任何法律法规。 2、从公安这面来说 绝不会抓炒币的人,我报案过被火币骗也承认了自己炒币公安都没说我违法。但是多地公开会冻结场外交易的银行卡、支付宝等账户,原因是你卡里进了黑钱。 3、从各律师等法律人士的分析 也都应证了上面的观点,无论从民法还是刑法,只要不是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单纯的炒币绝不违法! 最后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火币网真实的笑话:我起诉火币网要求返还侵占我的数字货币一案中,李林的委托律师开庭答辩说“虚拟货币是违法标物,不受法律保护”。 而在火币网起诉另一人的案子里,李林的律师答辩陈述中却又改口说虚拟货币受到我国法律保护,还拿着我当时也提供过的案例给合议庭参考!火币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上述所有内容均100%真实经历,本人对上述所有内容及言论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9:小龙虾2022 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 下面是央行等五部委发布的比特币风险通知(比特币之家网有全文):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e799bee5baa6e78988e69d8331333365636133)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 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 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 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 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 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 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 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网友10:喵喵律 单纯的买卖比特币不犯法! 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至少也是一种虚拟商品。 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但是不影响其作为商品可以被购买持有。 法律风险 虚拟货币交易中由于其匿名性许多洗黑钱的也盯上了这个渠道,所以你可能在交易中收到的是黑钱。如果卖家被抓,你的账户里的虚拟货币就可能被冻结。 更严重的是,当你明知对方的????来路不明是脏钱,还与其交易就可能构成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以上是你可能犯罪! 还有可能是你的账户里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被人盗走了,这种很难追回,而且平台也没有责任。 案例 ?案号:(2020)浙0602刑初328号 2019年7月,一个冒充公安民警的人员,谎称被害人刘某(绍兴市越城区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涉嫌洗钱罪,以清查资产为名,套取其银行卡账户及密码,骗取被害人刘某人民币130余万元,其中人民币65000元通过多次银行转账至被告人郑*珍银行卡账户。 被告人郑*珍等人,为上家提供实名银行卡账户、***信息、**号码、提供人脸识别等帮助上家注册、运行火币账户,用于购买比特币,帮助转移赃款,并约定人民币1500元的好处费,实际得款人民币300元。 这个案子最后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了1年3个月,缓刑1年半。罚金一万元。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网友11:辉哥日志 不违法 1、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未禁止买卖比特币矿机。 2、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投资及交易水涨船高,方兴未艾。对于此类经互联网技术发展后在互联网环境中新生成的虚拟物品,相关交易存在政策与商业风险。但在在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前提下,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3、比特币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矿工”根据设计者提供的开源软件,提供一定的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解的过程,求得特解的“矿工”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赏。 4、由于比特币是基于工作量证明,与算力相关。要有算力,就得耗电,所以它的耗电量是很大的。也正因为有这么大的耗电量,才能保证比特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5.由于其缺乏监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证券的发行、上市类似,并且存在设立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不透明,遇到问题难以规制。而且其价格形成机制不透明,交易价格大起大落,容易让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其次,其本身未经过央行认可,在国内不能当做货币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监管,很可能遇到无人接盘价格一落千丈的风险,物权法也没有明确保护数字币的相应条款,因此,炒作比特币相当于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险的。 最后,比特币虽然不违法,但也不排除其作为监管之外的货币,被少数诈骗分子及非法集资分子利用,作为违法犯罪和洗钱的工具。 因此建议慎重参与比特币投资,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风险。 网友12:川流入海 持有比特币不犯法,但投资风险自主承担,当时在国内的交易所关的关,出海的出海,山寨币盘子血流成河,间接的导致资金更加集中在了比特币身上,推升了18年初的疯牛,之后就是熊市了而在国外重新建立的火币、币安、OKEX,吃到了红利,最大的受益者莫过于17年7月建立的币安了,疯牛坐上了世界第一交易所的头等宝座,一直到现在,这三家都是稳居前五的交易所,火币和币安第一第二。 网友13:风中的肆意飞舞 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首先,在我国,交易比特币是没有专门法律保护的,一般的平台都是海外平台,这也并不是说炒比特币是骗人,投资市场有盈利有亏损,找对正规平台,按照规定交易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也会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比特币热度行骗。 比如比特币生产需要挖矿,挖矿设备的性能直接影响着获得比特币的效率,购买设备价格高,可能会有一些卖家在收款后人不见了的情况。 再比如一些比特币的网络钓鱼平台,钓鱼诈骗可能是通过发邮件,在邮件中发链接,获得投资者的交易信息,来掌握投资者账户的控制权。 这些都是存在的平台风险,在我们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利益吸引,选择平台不要盲目,学会相信自己,涉及到真金白银的投资,一定要多一份心,以免上当受骗。 炒比特币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也不能排除有人会利用比特币当幌子行骗,交易比特币存在很高的风险,小编建议谨慎入市。那么对于新手来说,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1、比特币软件诈骗,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平台,软件,公司利用各类宣传手段来吸引人投资比特币,一旦资金达到一定数额,诈骗者可能会将资金转移,很在很多不法分子通过模仿比特币的交易平台,操作山寨币,利用高额利润吸引投资者加入,最后造成投资者巨大亏损。 2、利用比特币洗钱,比特币交易平台对于资金转移来说很容易,有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比特币,再把比特币放在境外的虚拟钱包中,完成套现。 比特币就目前而言,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合法,但也不是违法,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被大众认可而已。比特币就目前而言,国家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合法,但也不是违法,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网友14:风中的肆意飞舞比特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首先,在我国,交易比特币是没有专门法律保护的,一般的平台都是海外平台,这也并不是说炒比特币是骗人,投资市场有盈利有亏损,找对正规平台,按照规定交易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也会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比特币热度行骗。比如比特币生产需要挖矿,挖矿设备的性能直接影响着获得比特币的效率,购买设备价格高,可能会有一些卖家在收款后人不见了的情况。再比如一些比特币的网络钓鱼平台,钓鱼诈骗可能是通过发邮件,在邮件中发链接,获得投资者的交易信息,来掌握投资者账户的控制权。这些都是存在的平台风险,在我们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利益吸引,选择平台不要盲目,学会相信自己,涉及到真金白银的投资,一定要多一份心,以免上当受骗。炒比特币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也不能排除有人会利用比特币当幌子行骗,交易比特币存在很高的风险,小编建议谨慎入市。那么对于新手来说,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2、利用比特币洗钱,比特币交易平台对于资金转移来说很容易,有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比特币,再把比特币放在境外的虚拟钱包中,完成套现。 3、谨防虚假比特币钱包,识别虚假比特币钱包有一定的,难度,比特币钱包是用来储存比特币的,不是购买或者出售的交易平台,如果有合法交易网站的第三方钱包被植入了恶意代码,对于新手以及进入市场不就的普通用户来说是很难识破的。 网友14:闲云野舍 不犯法,但犯病! 比特币就是在区块链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加密算法!所具有的特性是唯一性和排他性!其本身是不具备什么财富价值的。如果有,就是计算成本而已! 由于没有国家级的中央银行背书,其流通性受到质疑。在早期区块链技术很神秘,使比特币受到追捧,衍生出很多互联网货币,都挂上区块链的属性来割韭菜!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日趋成熟,这种去中心化化的范货币,将会受到打压和约束! 因为其特殊的发行渠道具有不可控的行为,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可控的影响!他与电子化货币不同,电子化货币是在本币基础上形成的可控货币,而比特币是凌驾与本币之上的一种货币。其授控权不在中央银行和政府!哪个政府愿意自己的货币被别人操控呢? 所以,比特币的前景不会乐观!炒作比特币的意义最多就是像古董一样,稀有性是他的炒作基础,货币化,还是洗洗睡吧! “盛世收藏乱世金!”天下太平、有钱烧的慌可以玩玩比特币!不要被忽悠!不小心绿了,被别人当韭菜割了就苦逼了! “低头一看全是坑,抬头一看全是雷!比特币反念特2B,奉劝各位要小心!” 网友15:黑鹰也犯法 不犯法,但是也不合法。 不过比特币作为b王的存在确实,确实能流通于全球。它既然有价值那么高又流通全球必定有他的价值所在。因此在b圈也诞生了很多牛人,诞生了很多富翁。 比如比特大陆,全球70%的矿机都是比特大陆生产的,总部在北京,目前也在研发人工智能方面。希望大家以客观的眼光看待b圈,看待比特币。很多被割韭菜的不是因为b圈不好,而是你是被人家骗而已,所以不建议大家去炒币。 投入大风险高,容易上当受骗。 这些年我也看清了b圈这些现象,所以一直专注于挖矿,二级市场涨好跌好跟我没有太大的关系。只要我们手中拿着币慢慢等着牛市到来即可。 网友16:鸡腿解说呀 比特币的侵权案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交易中被欺诈 一类就是被盗。 无论是哪一类案件,侵权案件发生时,受损方的计算机系统和侵权方的计算机系统往往是分属于不同地区。同时,无论是侵权方还是受损方,都有可能使用移动式计算机。 因此,侵权方和受损方有可能都在移动中(只要有网络连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同时,我国《刑法》中的管辖权原则,都未明确规定何地法院有管辖权。 同时,在跨境比特币侵权案件中,由于各国对比特币的立法不同,对比特币定性也不同,所以涉及比特币的相关纠纷的解决相对滞后。 洗钱及恐怖主义融资风险 由于比特币的交易是匿名化,且方便快捷可跨国流通,模糊的交易链使得不法分子易于掩盖其资金来源和投向,这为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我国《刑法》规定的洗钱罪的行为包括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 因此,通过交易所平台购买别人的比特币,再把比特币提出到其他平台或是自己的钱包,通过多次转让,使追踪路径困难或直接无法追踪,之后再通过境外的交易平台或黑市或直接境外购买商品等换成外币来完成洗钱等一系列行为完全符合洗钱罪的行为特征。 结论 比特币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属于相对的法律灰色地带,它不属于法定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但不影响其作为商品可以被购买持有。 比特币不犯法,不违规,是属于合法性的,但组织炒币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 对于组织炒币的个人、组织、媒体等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国家也给了明确的指示,那就是94禁令的第六条: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02 那么在国内买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又是否合法呢? 前阵子只要关注过央视直播的数博会的币友,可能就会知道即使是在法律意义上,我国的买卖比特币依旧是合法的。 对于比特币的看待问题,大致有这么三种人: 第一种认为它是骗局 第二种分为比特币的信仰者 第三种只是默默看戏的吃瓜群众 2017年9月份,国内确实是在大力禁止数字货币平台的交易,但是当时勒令禁止的是两种情况,而并没有勒令禁止买卖比特币: 1.人民币直接与比特币进行交易 2.定性为ICO非法集资 我国央行尽管说没有承认比特币是货币,但是也从来没有下达任何文件禁止中国公民对比特币或其它虚拟货币进行拥有、开发和交易,既然法律没有禁止那就是自由的。 1.在国内买卖比特币是合法的 国内尽管不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货币,但并没有否定其存在的合法性。 2.比特币是什么? 早在2013年时,央行、工信部、银监会五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 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 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3.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即我国监管部门并没有承认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而只是将其定义为一种虚拟商品。并同时还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但是,有一点也是明确的,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公民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也有交易和持有的自由。 譬如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提到“代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这里就有类似的实例,一名亏损用户称: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的话,比特币既然不是商品,那其亏损就应该视为无效,那么火币网就必须要退还他的钱。 该名用户王某,于2016年10月2日在火币交易平台开注了账户,并通过该平台分别向大火公司、多智众传公司的账户充值汇入比特币。到2017年1月10日,共充值了140万元,提现共计99.0626万元。 王某认为: 他在火币公司交易平台,充值购买比特币的行为,因标的物不存在,故属于无效行为。 而比特币又并不存在,也不是法律规定的合法标的物。那么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的基本理论,商品应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比特币却又并无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商品。 于是王某以标的物不存在,而属于无效行为为由,将其与火币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递交诉至法院。 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8日出具的(2017)京0108民初12967号判决书中则是这样认定的: 用户使用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比特币,平台不作为交易对手的情况下,用户对交易结果自负盈亏。 4.国内禁止任何形式的ICO非法行为 与此同时,在2017年9月4号,央行等七部委还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定性代币发行融资也就是ICO,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该公告中指出: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就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5.ICO被禁止并不是就代表虚拟货币交易被禁止 不过国内ICO在被禁止的同时,国内的虚拟货币发行、交易平台等也被进行了严格的整治。 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的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就是这样提出的: “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可以说这一规定,基本在行政法规的角度上,完全阻断了我国境内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存在的合法性。 所以在2017年底时,火币网、OK等各交所,都纷纷关闭掉国内服务器,而转战海外注册公司,然后仍然向境内用户提供比特币的兑换服务,于是兴起了“代投行业”。 加之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整治,在国内基本是没有了合法场内的交易形式,大部分都选择了其它的交易方式,如: 1.场外交易 2.直接通过“****”去国外平台交易 3.委托他人代投“ICO”,参与比特币融资活动。 如此一来,另外一个新的问题又来了: 中国公民在外国网站购买虚拟货币又是否属违法行为? 很多人又开始了这样的一种疑惑,中国公民通过**、或者找代投参与国外融资平台的ICO以及购买虚拟货币,是否又会构成违法行为? 确切的答案就是——不构成。 那么由此看来,中国公民既然持有虚拟货币是合法的,也就是说,不管是通过国内的场外交易方式,还是通过国外的直投、代投参与ICO融资,都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这也就应该是属于一种民事意思的自治行为了。 只不过说,在整个虚拟货币发行的融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着大量的类似于欺诈、画大饼承诺,以及一些传销活动等严重的问题,而这些也都极有可能会涉及到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这些相关的涉案公司,尽管他们是在海外,倘若他们的犯罪行为结果其发生地是在中国的话,仍然还是会受到我国的刑法所管辖的。 篇后语: 股神巴菲特三条铁律: 第一:尽量避免风险,保住本金; 文章仅供参考或借鉴,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大家谨慎操作。 写文不易,还请老铁们能指尖留香给转发点个赞呗,您的支持和鼓励将是小韭菜的我能更快成长起来的最大动力,感谢感谢了! —- 编译者/作者:执着探索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炒比特币犯不犯法?在国内买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合法吗?
2020-10-20 执着探索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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