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钱包。注意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等罪名。 2、跨国汇兑。注意可能触犯洗钱罪,非法买卖外汇罪。 3、基金会不长久,同样可能触犯相关罪名。有中国国籍的人(含实质双重国籍的人)利用海外基金会等主体,在海外某虚拟币交易所ICO发币,而由境内中国人买卖的行为,中国境内司法机关具有司法管辖权。通过在新加坡设立基金会,采取VIE架构,使用海外主体身份在境外发币的情形,不能掩盖“非法公开融资” 4、注意项目当地的法律法规。 5、还是针对纯技术创新和场景结合落地。 目前的话整体只能说作为一个探索阶段吧,因为很多事情都不是非常的清晰明了,所以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的话,只能够不断的去做探索,包括政府包括层面的都在进行一步进一步的一个试验吧。 —- 编译者/作者:建明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探索实验
2019-12-31 建明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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