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加密货币逐渐进入主流金融领域,越来越多国家开始认可数字资产的合法地位,新加坡就是其中之一。2020年1月28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修订的《支付服务法》正式生效,对于新加坡境内的支付相关活动来说,现在终于有一个明确的监管框架了。 按照《支付服务法》的要求,所有加密公司都必须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并获得许可,该法案的部分监管要求似乎与欧洲最近实施的反洗钱5号令(5AMDL)相似。在此,我们希望深入研究一下新加坡加密货币监管模式,并重点分析这些监管举措会对整个加密行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支付服务法》如何构思“电子支付社会” 早在2016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计划优化《支付服务法》,他们于同年八月发表了一篇论文,建议对现行监管框架实施现代化改进,使其可以更灵活地适应支付和汇款领域里快速发展的颠覆性技术。而在此之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局长Ravi Menon还宣布该机构将启动一个名为“电子支付社会”(Electronic Payments Society)的项目计划。 大约一年之后,也就是2017年1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又根据拟议的《支付服务法》发布了另一篇论文,其中概述了他们正在努力规范跨境汇款、电子货币发行、以及数字货币服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特别强调,他们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护用户和商家、强化网络安全、并为金融科技友好型生态系统的发展创造空间。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文件中明确指出,数字货币中介机构会带来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因此对于即将到来的法案可能监管哪些加密货币,人们需要有所了解。 又过了一年时间,2018年1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正式推出最终版本的《支付服务法》并将其提交给了国会,当时身为该局局长的Ravi Menon表示,该法案希望将银行和加密公司都纳入监管范围。2019年1月,《支付服务法》正式签署实施,新加坡也终于和日本、马耳他、瑞士等其他国家一样,拥有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加密货币监管法规。 《支付服务法》如何运作 从本质上讲,《支付服务法》使得新加坡中央银行,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能够控制他们认为对金融稳定至关重要的任何支付系统。此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还为支付服务提供商引入了强制性许可制度,根据不同运营性质和范围,至少需要申请获得三个许可中的一个才能开展业务,这三类许可分别是: 1、第一类许可是针对“货币兑换商”的,旨在监管那些存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支付服务提供商。获得该牌照的服务商只能提供兑换服务,该许可的范围相当狭窄,因为主要针对的是由独资经营者等小型企业提供的场外服务。 2、第二类许可是“标准支付机构许可”,该许可的覆盖面更大一些,主要针对每月交易额超过300万美元且持有数字货币不超过500万美元的实体而设计;这类服务商受到的监管也相对不高,监管环境类似于香港金融管理局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设立的“监管沙盒”。 3、第三类是“大型支付机构”许可,也是管制最为严格的许可,主要用于规模较大的支付服务提供商,涉及金额更大、风险更高、许可审批要求也更为繁琐,监管范围也更广。 事实上,新加坡《支付服务法》为加密行业提供了清晰的监管规定,这才是最重要的。对此,伦敦区块链分析服务提供商Elliptic社区负责人大卫·卡里斯尔(David Carlisle)表示:
更具体地说,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指出该国监管机构将对所谓的“数字支付代币”( digital payment token)进行监管——数字支付代币是一种数字化价值表现形式,这些代币不与任何法定货币挂钩,但却会以电子方式存储和交易,并成为一种“公众接受的交换媒介”。 从概念上来看,比特币(BTC)和以太坊(ETH)等大多数传统的加密货币确实属于“数字支付代币”这一范畴。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数字支付代币”的定义并没有遵循美国金融监管机构规则,目前在美国“数字代币”通常被分为:“证券型代币”、“支付型代币”、以及“实用型代币”三种。就这个角度而言,可能意味着加密公司在新加坡不太有机会规避某些法规要求。 另外,从2020年1月28日开始,所有在新加坡开展“数字支付代币”业务的公司将有一个月的时间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进行注册。此后这些公司会获得六个月的“宽限期”,他们在此期间必须提交线上表格申请支付机构许可证,提供“数字支付代币”业务的机构被分成了三类,分别是:交易所、经纪商和托管商。 大卫·卡里斯尔继续表示:
从长远来看,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无疑会让本地加密公司变得更强大,并使他们在主流金融世界中更加合规。当然,大卫·卡里斯尔也补充称《支付服务法》在实施初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戴夫·杰文斯(Dave Jevans)是区块链安全公司CipherTrace首席执行官,他提出了一个比较“有趣”的观点,即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制定的《支付服务法》可能会更有利于那些资源丰富的老牌加密公司,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初创公司非常不利。 BiKi东南亚CEO Ethan Ng也承认,许可申请过程并不容易。加密货币交易所BiKi总部位于新加坡,他们正计划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请许可,Ethan Ng表示:
但即便有一些困难,Ethan Ng对新加坡《支付服务法》依然充满信心,并称该法案出台对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大于弊的,而且还会进一步刺激本土加密生态系统的发展。他补充说道:
新加坡《支付服务法》与欧盟“反洗钱5号令”类似,但更温和 相比于新加坡《支付服务法》,欧洲的加密法规似乎更令加密公司感到头疼。欧盟“反洗钱5号令”已经于2020年1月10日生效,对于一些加密公司而言,新法规给他们带来了毁灭性的影响,迫使他们要么关门结业,要么把业务运营转移到欧洲以外的市场。 加密合规与策略公司Gresham International创始人卡尔·埃文斯(Cal Evans)表示,新加坡《支付服务法》与盟“反洗钱5号令”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新加坡的法律更侧重于“服务支付提供商”,而欧洲的法律却专注于如何“对付”加密公司。 对此,卡尔·埃文斯解释说:
卡尔·埃文斯认为,就监管内容而言,新加坡《支付服务法》与欧盟“反洗钱5号令”之间没有太大差别,因为他们都遵循了全球反洗钱机构: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的指导建议。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曾于2019年6月表示,考虑到交易匿名性、执行速度和跨境等问题,所有与“数字支付代币”有关的交易都将被视为具有最高等级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风险。因此在同年十二月,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决定修订《支付服务法》,以完全符合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制定的最新执法标准。 不过不少加密行业专家预测,新加坡《支付服务法》并不会对本地加密行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新加坡并不希望放弃数字货币创新的领导地位。 卡尔·埃文斯解释说:
不仅如此,卡尔·埃文斯还透露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修订《支付服务法》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了私营公司的需求:
的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一直在向加密市场参与者保证将尽最大努力不阻碍创新,该监管机构助理总经理Loo Siew Yee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积极改进,迎接未来前景 许多非新加坡本土的加密货币公司已经表达了向新加坡金融监管局申请许可的意愿,其中就包括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运营商Liquid Group Inc. 和伦敦加密货币交易平台Luno,此举也给市场释放了更为积极的信号。 在接受彭博社采访时,Liquid Group Inc.公司首席执行官Mike Kayamori表示他们将“张开双臂迎接《支付服务法》”。 目前,Liquid和Luno都已在新加坡开展业务,而澳大利亚加密货币交易所Independent Reserve最近也表示计划进军新加坡市场,因为当地监管机构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包括在加密领域里引入《支付服务法》。 Independent Reserve首席执行官阿德里安·普雷泽洛兹尼(Adrian Przelozny)“开玩笑”地说:
阿德里安·普雷泽洛兹尼透露,Independent Reserve公司已经满足大多数新加坡金融监管局提出的合规控制和流程要求。此外,阿德里安·普雷泽洛兹尼对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专业程度更是大加赞赏,他说道:
最后,如果仔细查看《支付服务法》内容的话,其实可以找到一些非常值得关注的细节,因为文件中提到了一个要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token)。对此,加密合规与策略公司Gresham International创始人卡尔·埃文斯表示:
—- 编译者/作者:BiKi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反洗钱监管框架目的是吸引加密公司 而非赶走他们
2020-02-10 BiKi 来源:火星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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