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宽幅震荡, 整体还是健康的,倒是昨天比特币的上涨有点让人意外了。 在这样的环境和量能下,强行往上走还是难度太大, 必须得有利好消息的配合或者是外部大环境的发力配合,否则基本上不太可能。 所以,在这个位置,最好的还是盘整一段时间,进行更充分的筹码交换, 这样上涨的阻力才会更小,边走边看了,持有现货也安担的。 至于减半日表现,也不用太多预测, 中长线完成可以忽略这事,短线还是根据市场的走势来。 2 聊下昨日,上海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比特币财产的损害纠纷案。 事情发生在两年前,因为经济纠纷,在6月12日的晚上, 严某伙同一行4人来到Peter(美籍)和他妻子王某的住处, 采用拘禁胁迫的手段,迫使Peter将持有的18.88个比特币和6466个天空币转入了严某的指定账户。 最终,严某等人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6到8个月不等并要求返回加密货币, 但Peter的比特币迟迟得不到返回,Peter再次要求返回,而严某等人也不服上诉, 认为我国法律并不认可比特币、天空币等,这些虚拟货币不具有物权返回请求权。 这个案件最大的争议点在于: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3 二审中,Peter夫妇表示自愿放弃天空币,但非常坚持对比特币的追索!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27天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法律肯定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财产的,网络资产也是资产。 而且法院也同意,要获得比特币,既要投入物质资本用于购置与维护具有相当算力的专用机器设备等, 也需要耗费相当的时间成本,其间凝结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Ps:熟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同时,比特币可以进行转让并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比特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持性等特点, 具备权利客体的特征以及虚拟财产的商品属性,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所以,二审认为比特币应当予以返回。 其实,比特币虽然在我国不能被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作为财产的属性已经是毋庸置疑了,这次的判例也是给我们更打了一次强心剂! 比特币资产实践中也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滴,好好囤比特币,静待更大的风来。 嗯嗯,就这样! Ps:本文内容由Tolian原创,首发于币乎,仅供学习交流,不作为投资依据,转载请声明。 —- 编译者/作者:Tolian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强行被转走的18.88比特币
2020-05-07 Tolian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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