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孤注一掷》:揭开虚拟货币投资诈骗的冰山一角
时间:2023-08-14 来源:区块链网络 作者:刘红林律师
最近上映的电影《孤注一掷》中,主演们的“性感荷官,在线发牌“和“抹脖子拜佛“得到了热议。这部电影揭露了境外网络诈骗全产业链内幕。借着《孤注一掷》大火的东风,今天就来聊聊,虚拟货币投资背后,一般会有哪些诈骗陷阱。从投资者到被害人,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曼昆团队接到过大量虚拟货币相关的被骗受害人咨询,被骗原因可谓五花八门,但处理得多了,发现骗子的套路其实也是常用的老几样。旧瓶装新酒,换汤不换药。 01华英会的被骗之路 目前华英会已经被多地警方立案调查,例如今年7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发布了关于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通告中提到正在侦办华英会投资平台新余地区诈骗案;临泉县公安局发布的通告中提到,临泉县公安局正在侦办程某、王某红、张某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仍有部分传销参与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为查清全部犯罪事实,精准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告有受害者可以前往登记。 曼昆团队接到的华英会受害人咨询中,绝大部分是中年人,极个别年轻人,也是替家人问的。这些受害人,既不了解区块链技术,也不清楚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 问他们是怎么了解到的华英会,大多是说朋友介绍,去线下开会,听老师讲课,只要去了就送U盘、笔记本等礼物,注册账号就送更好的礼品,而且现场还会抽奖,“有好几个人都抽到了车“。问他们为什么会投这么多钱,基本也都是在前期试水迅速获得收益后,在讲师、群友日复一日的洗脑下,为了赶上平台充值能获得大额福利的活动,越投越多。 而这些投资人中,至今还有“执迷不悟“的群体:由于个别地区目前虽然提现量很小,但是还能正常提币,认为只是一时周转不开,只不过最近在网上看到的风言风语太多,有一点担心,所以找律师咨询一下。当我们告知其极有可能被骗,尽快去报案时,仍然称“周围朋友还在搞,他们都说没事“。 在此,曼昆团队特别提醒,华英会的套路实际上是诱导拉新,让新人投资,进而维持虚假繁荣的诈骗项目,通过“区块链、数字量化产业“等包装,实现非法获取利益的目的。如果已经参与华英会项目,尽快向当地警方报案,并提供相应汇款单据、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警方追查侦办。 02虚拟货币“杀猪盘” 虚拟货币越来越火后,犯罪份子也紧跟潮流。“茶叶杀猪盘“套路不好使,就玩起了虚拟货币的新概念。 据湖北省红安县今年6月公开的一份判决书(案号:(2023)鄂1122刑初88号)显示,这一犯罪团伙搭建虚假投资理财平台,翻墙在外网交友聊天软件中,假冒印度、新加坡等地未婚年轻女性身份,并针对性选择印度籍男子(为什么专骗印度人),以男女朋友方式进行交往。 在骗取对方信任后,就向对方推荐黄金理财产品,引诱对方购买并将充值货币(印度卢比)转移到虚假交易平台。进入该平台后,货币实际已通过中介转入该犯罪团伙掌握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最后,他们操控平台,以亏损的名义,将对方充值的货币据为己有。 03虚拟货币诈骗集团 和《孤注一掷》的缅北产业链类似,国内也曾有过人员众多、组织纪律严密、成员分工明确的虚拟货币诈骗集团。这个集团,在短短9个月的时间里,骗取了被害人巨量钱款,光是警方查明的便有人民币600万余元。 这一犯罪集团的诈骗套路严密、周全,严格按照“寻找目标、建立信任、诱导投资、骗取财产”四步走,各个层级的成员按照净入金量的不同比例领取提成。 1.寻找目标 利用多部手机注册、包装微信号,也就是根据公司要求,把手中的微信号伪装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虚假身份投资者,并定期发送素材至朋友圈维护微信号的真实性。 通过犯罪集团自己设计的网络系统,寻找有经济实力且有投资股票意向的客户,继而添加为微信好友,之后利用话术模板与被害人聊天,培养感情取得其初步信任。 2.建立信任 建立信任后,就拉被害人进入股票交流微信群,每个被害人都有一个编号,每个编号都有一个独立的微信群。 在微信群里,犯罪集团的成员分别假扮成“讲师““讲师助理““开户经理“以及投资者的身份,在群里交流,聊天互动。 假扮的讲师人员负责讲解、分析股票、引导被害人投资股票;假扮的助理人员主要负责拉人进群、和客户聊天,发送讲师的直播间信息;假扮投资人员主要负责给讲师和助理打配合、烘托气氛、吹捧讲师,使用话术模板与被害人培养感情。 对有意向投资的被害人,拉进直播间,由讲师进一步引领被害人买卖股票、保持粘性,让被害人对讲师建立深度信任。3.诱导投资 在直播间内经过一个月左右的讲师讲课,团队成员使用微信号在直播间里互相配合,转发话术、点赞、送花来吹捧讲师,让被害人更加信任讲师,讲师适时抛出虚拟货币产品,并鼓吹虚拟货币价值及升值空间,声称可以带领投资人实现财富裂变。 对有意购买虚拟货币的被害人,由开户经理发送虚拟货币所属的平台链接及邀请码,并引导客户下载、注册开户、申购、入金、购买虚拟货币,客户资金进入该平台控制的个人账户。 4.骗取财产 被害人入金后,前期虚拟货币会不断上涨,可以提现,让被害人小有盈利,但直播间讲师会以各国路演等理由,声称虚拟货币会不断上涨,同时助理会按照被害人投资虚拟货币的金额,将被害人拉进不同等级的微信群,让客户持续加大投资。 当被害人投资数额达到一定目标后,犯罪集团就会操控虚拟货币断崖式下跌,造成客户亏损的表象,以此实现骗取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就这样,一轮虚拟货币产品进行“收割”后,犯罪集团就会改变微信昵称、直播间名称、讲师化名、虚拟数字货币名称、所属平台等手段,进行下一轮诈骗活动的“收割”。一轮又一轮,如此生生不息。 04总结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交易持保守态度。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中明确提到,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但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刑事犯罪的打击是绝不手软的,以虚拟货币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检索,可以看到,近两年里,全国各地都有虚拟货币相关案件的刑事判决书。 因此,在投资区块链项目时,一定要先理解项目的发行方式、交易方式、市场行情、价格波动等机制,切不可被蝇头小利诱惑,盲目入场。如果遇到和上文类似的虚拟货币骗局,应当尽快收集证据,梳理关键证据材料,从而协助警方,减轻案件侦办压力,提供侦办效率。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