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世界的市场及其问题(一)——原始市场与“第三方”症结
时间:2014-09-09 来源:weibo.com 作者:沙钱
比特币作为货币,其本身构成市场要素,而比特币及其整个数字货币,由其专属特性所致开始逐渐形成其运行所必须的市场体系,从人们已经熟知的币交易、挖矿技术及设备交易、矿池服务、衍生品交易,直至最终的应用服务及应用交易。最近,有关比特币市场的讨论和研究逐渐升温,人们从比特币技术及其理念的探讨,向更表面化的市场层面扩展,在体现数字货币本身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深刻揭示由数字货币带来的一系列关于市场本身的反思,这对比特币及整个数字货币的未来多有裨益。 我们的讨论从数字货币领域竞争最表象化的“竞争币”(又称山寨币)说起。巴比特最近又发了Ben Isgur的文章,题目是“竞争币的转折点:诈骗会结束吗 ”,这篇文章的中文译文主要谈如何理性独立判断投资机会或诈骗陷阱的问题,间接地表达了作者在许多竞争币“骗局”问题上的判断立场。 作者提了一个中国人本质上十分生疏的概念,即DYOR和DYOFR,前者是Do Your Own Research,后者加进了Free。也许“自己作研究”容易理解些,什么事都要自己做过功课,才能有自己的判断和决定;至于Free,强调的是要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判断,不要人云所云。大多数情况下,这是一种对做学问的人的适用原则,也针对了专业投资者的行为要求。无意当中点出了中国业者在数字货币领域各种行为缺陷的原因,那就是缺少对事物的独立理性思考,比特币界也不例外。 Ben Isgur提出的一些具体判断方法多出于自己的经验,但绝对不是中国的经验,比如他对一种币种开发出来后论坛的重视,但我们的各种论坛大多在传各种“消息”,讨论问题的较少,即便是出生于技术专业的从业者和投资者;又比如他对粉丝数量的重视,可中国人谁都知道那些光鲜的粉丝数量是怎么回事,只要稍微认真一些的研究者,都可以辨别粉丝的真实性,可谁又在认真做那种DYOFR式的研究呢 也许人们注意到Ben Isgur在文中提出的一个与其标题看似不那么一致的观点,骗局减少后,真正的竞争币会凸显出来,投资者面临的判断目标可能是陷阱,也可能是机会。他的意思是你必须自己作出经过自己研究后的独立判断。 问题是如何算是真正的独立思考 人们所思考或研究的对象几乎都是市场现象或一系列市场行为过程的结果,包括技术本身,从某种程度上讲,思考的对象就是市场。那么展示在我们面前并由我们思考的市场,究竟是什么呢 数字货币市场是现代版原始市场模板 数字货币界的“骗局”也好、成功也好,都是借助于市场实现的,那些创新的技术、别出心裁的设计、不怀好意的招数,都在一个几乎全开放的市场平台上实现,这里没有点对点的骗子,也没有点对点的慈善,相对于传统市场,这里实际上的信息不对称被降低到了极限,好的坏的东西挤成一堆,市场造就了所有“骗局”和成功,造就了一切。 比特币推出之后直至2013年10月间,新币种类总共大概不到10种,即便是出于利益上的先知先觉,那些币种的发明者多少还有认真做币的实际行动,有的甚至直接出于对比特币缺点改进的意图,作出了某些实际努力。新币开发狂潮始于2013年11月,12月至今年1月间大量新币被推向市场,这明显受到比特币价格狂涨拉动莱特币等其他币种大涨的刺激,而比特币遭受政策打压后的大跌,并没有“遏制”新币增长势头,反而催生了各种“骗局”的出现。比较赚人眼球的事例中极光币就是一例,当初向冰岛国民“空投”极光币的事情,一度被误读为冰岛政府所为,还被标记为冰岛危机之后的货币制度改革,可这些即便在极光币官网上也找不到的信息,究竟是哪里来的 作局人自己故意编造引人误解 但没有证据表明有人故意设置骗局,而大部分人相信有人最终大把赚到了钱,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近乎荒唐的结果呢 答案也是市场。 我们必须要知道的是,包括比特币在内,数字货币利用了现有的市场和市场机制,甚至延续了人们在市场中的所有行为理念,但这一领域几乎没有被现有法律所涵盖,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尽管法律内容和法律制度不同,但现有法律对数字货币的限定,在基本层面上与其他事物并无区别,那就是不能从事违背现有法律规定的事情,如黑市交易、洗钱等,至于数字货币本身的法律界定,一些国家正在做,中国则完全没有。也就是说,这个市场几乎仍然是不受规制的自由市场,市场的功效和缺陷都以其原始形态呈现出来。如此,就竞争币的市场现象来说,人们几乎可以不出意料地见识到层出不穷的各种鱼目混杂的币种和眼花缭乱的招数。在现代市场形态严格受到法律规制和政府监管的时代,人们几乎忘记了或者根本不曾想象原始市场形态的“狰狞”面目,面对数字货币市场的种种的光怪陆离而大惊失色。但是事情的另一面是,市场所显示出来的自我整合能力也随即发生作用,除了最表面的剧烈价格波动外,竞争币那些博取短期利益的招数大多被识破,尽管正如Ben Isgur 所说,“骗局”还会有,但仅仅为二级市场量身打造的新币种繁荣时代,在短短几个月内便难以为继。这个时间段在一个全新事物的历史进程中,只是一个很短的时期。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在一个没有规制的自由市场当中,人们私欲驱动的所有被认为是不齿行为都渗入其中,其结果是代价巨大的自由整合和自由淘汰,市场的功效仍然有效。只是这个巨大代价的形成是否必然、是否削弱了市场功效,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几乎完全自由的非规制市场,其本身是个异类。无意当中,数字货币为现代经济生活提供了一个原始市场模板,其贡献的意义非同寻常。 我们由此发现:即便是没有规制、没有政府监管、甚至是没有法律覆盖的“无法无天”的市场,其功效即便很低,仍然是有效的;其次,正因为这一市场的效率和代价都达不到人们的期望,现代意义上的规制和监管、以及法律的保护,仍然是需要的;最后,从竞争币几个月来的发展过程看,市场初步显示出“解决一切问题”的能力,但同时也显露出其破坏性的一面。 回到初始问题,我们思考研究的对象确实是个市场,同时它展现出来的剧烈震荡的破坏性显示出高度不对称的信息和信息流结构,又使得我们的“思考”变得十分困难。 数字货币界的“第三方”是个症结 于是,这里展示出来的问题是:“第三方”。现代市场结构不是简单的买卖双方的关系,它包含着买卖双方之间的第三方主体,也正是由于第三方中介体的存在,市场才成为有效率的现代市场。简单讲,一个交换过程建基在买卖双方对交换标的的基本判断上,人类早期的最简单的商品交换,仅仅出于对商品的简单经验判断,而市场经济越来越复杂,不受任何信息影响的经验判断的商品交换就变得愈加不现实,于是信息中介的作用开始显现,并随着经济生活的专业化程度的大幅提高,信息的专业性也愈加突出,也就是讲,市场交换对专业信息的依赖程度也越来越高,信息的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中间性逐渐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同时,在现代市场体系中,各个交换主体是互为中介的,即当一个交换主体被中介的同时,它也是作为中介体存在的,哪怕是一个最偶然的独立交易,其交易信息的中介性仍然是存在的。因此,人们在分析市场本身的行为结构时,仍可将主体简化成买卖两个主体,并没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中介体。但事实上,一个市场的交易过程其被中介的程度和效率决定了这一交易结果的“合理性”,这一“合理性”标准建立在市场对资源配置结果上,具体来说,买者买到的东西是否是他真想得到的东西,卖者卖掉的东西是否是他真想卖掉的,同样,成交价格上体现的买卖利益,是否符合市场类似交易的比较利益,如果这些问题都是肯定的答案,那么这个交易就是合理的,它最终会体现在市场对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的结果上。另一方面,货币作为交易工具,分割了交易买卖过程,其本身就成为交易中介体,并使得市场规模具备了无限扩张的可能,同时也将一系列孤立的交易链接成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性现象,进而使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市场得以存在。 传统经济分析注重市场供需两头的行为模式分析,对提升市场效率的中间性交易,自然也持积极促进的态度,但问题是,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经济社会制度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升级,中间性交易实体化,中介性主体越来越占据交易结构的主导地位而形成强权,这种强权不仅体现在动态过程上,还体现在对社会财富的大量截取上,原本提升市场效率的中介主体,导致了市场本身的器质性“分叉”:在大幅提升市场效率的同时,也大幅增加市场交易成本,从而降低市场效率。特别是政府和银行成为这种强权最典型的代表,中间性强权牢固地成为现代经济生活的主要特征。 显然我们已经知道,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特征,彰显了这种反中间性强权的特点和潜力。数字货币对“第三方”主体的排斥是它生存的原因,也成为其最重要的基本属性。但我们同样知道,比特币从一开始就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排除“第三方”,从交易市场、资讯传播到专业导向,正是大量“第三方”的存在,才使比特币在较短时间内成为一种世界性现象。许多人混淆了“第三方”与中间性强权的区别,一概排斥所有“第三方”概念,是对数字货币市场几个最要紧的误读之一。必须要指出的是,比特币的产生本身,就具有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器质性“分叉”特征:当一种社会现象过度发达之后,其自身衍生出它的反面,在抑制前者过度发展的同时,也连同其抑制的对象同步发展。从这层意义上讲,比特币是对经济生活中的中间性强权的抑制,如果说货币的产生分割了买卖交易过程并最终导致中间性强权的产生和发展,作为货币属性的比特币则将分割交易过程中的依附性中介和非依附性中介。简而言之,人们用纸币的交易是依附性中介作用下的交易,那里面有中间性强权的保证,从国家信誉、法律工具直至银行的中心服务器,都属这一性质;但交易可能依赖的专业信息、教育、第三方评估等,虽然仍然是交易的第三方,但对交易主体来说不是依附性的。 回到Ben Isgur的问题,一个参与数字货币活动的人,他的独立判断,来自于市场信息,但单个个人不可能完全做到对所有信息的专业合理的研判,现代生活中没有人能做到这点。数字货币市场的非依附性第三方主体的不发达,导致对大量碎片化信息的处理和分析严重滞后,许多领域甚至仍是空白。人们尽可以从初始市场的不完善来解释,这是现实的。问题的重点是数字货币的第三方市场会是怎样的,它会成型在何处,是什么样的利益驱动导致数字货币的第三方市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