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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数字货币的监管概况

2019年数字货币的监管概况

在过去的十年中,自从比特币的开发和部署以来,加密货币作为一种概念以及它们是否是可行的价值交易所媒介这一主题,引发了怀疑论者,金融和政治监管者以及银行机构的浪潮。其他由政府支持的组织则涉足分布式账本领域,并尝试以自己的方式进入新兴的去中心化数字资产的自我维持市场。

在本文中,我们将仔细研究不同国家/地区和/或金融强权经纪人在当前法律金融体系的各个分支下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的金融监管机构,甚至制定专门针对新创建的数字资产类别。

简而言之,加密货币立法

2009年,比特币的发布将非专业人士和金融机构引入了区块链技术,同时在没有相应需求时提供特定的供应。在2013-14年度期间,发布了许多有关比特币在经济中作用的第一批官方政府声明,包括警告和指导报告。

如今,涉及数字资产或对数字资产表达了兴趣的司法管辖区的数量正在迅速增加。并且有充分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对数字资产世界的科学兴趣一直遵循相同的趋势,各种学术研究试图阐明相关主题。

例如,剑桥大学的剑桥替代金融中心与野村综合研究所(NRI)合作,最近发表了对数字资产监管全球现状的比较分析。

在这项研究中,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来理解监管应用并调查监管机构应考虑的潜在挑战。该研究的主要主题包括所涉及的监管机构,数字资产及其相关活动的当前术语和分类以及监管流程和响应。

正如研究人员在研究中强调的那样,在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和挑战之前,区分正确的术语非常重要。

直到2014年,“比特币”一词将用作所有以区块链为动力的技术的总称。但是,今天,尽管没有标准化的词汇,但似乎存在关于“加密货币”,“数字货币”,“虚拟货币”(“货币”也可以由“资产”代替)的可互换使用的未书面共识,其中最常用的是“虚拟货币”。

自2013年以来,监管机构已经表达了他们对如何同时确保金融稳定和保护消费者的担忧。一些人担心数字货币可能导致犯罪活动,例如洗钱和逃税,而另一些人则认为不受监管的点对点经济可能威胁到我们社会的稳定。

因此,监管框架的基础将取决于人们对“虚拟货币”的定义。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根据数字货币是否符合被视为证券的资格,逐案检查来区分数字货币。一些甚至更进一步,将加密货币分为三类:支付令牌(或交易所令牌),安全令牌(或投资令牌)和公用事业令牌。

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框架

根据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以有多个机构参与建立法律和法规框架。通常情况下,不同监管机构的领域是重叠的。平均每个国家有3个不同的国家机构参与发布官方声明(或警告)。尽管如此,中央银行历来是第一个由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发布声明的机构。

关于已提议的各种政策法律框架,欧洲议会经济,科学和生活质量政策政策部于2018年进行的一项研究可以发现不同司法管辖区中某些模式的出现显示。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以来,已有30多个司法管辖区发布通知,警告消费者和投资者在处理不受管制的加密货币时的潜在危险,尤其是在盗窃或资本损失的情况下。

监管范围的一个极端是完全禁止与数字资产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活动的方法。这种方法的示例包括阿尔及利亚,玻利维亚,埃及,伊拉克,摩洛哥,尼泊尔,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越南等司法管辖区。

在卡塔尔和巴林可以找到这种方法的一个有趣的变体,那里的所有加密货币活动都被禁止,但仅限于各自当地的经济范围内。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通过限制本地金融机构为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提供便利,从而施加了间接约束。这种方法的示例可以在孟加拉国,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印度尼西亚,伊朗,科威特,莱索托,立陶宛,澳门,阿曼,沙特阿拉伯,台湾和泰国找到。

进一步发展,尽管一些政府不会将加密货币视为法定货币,但它们制定了对加密货币友好的监管制度,以刺激对高科技公司的投资。西班牙,白俄罗斯,开曼群岛和卢森堡采用了这种方法。

另一方面,已经决定发行国家支持的数字货币的司法管辖区。迄今为止,中国,委内瑞拉,立陶宛,爱尔兰和马绍尔群岛已经发布了此类公告。此外,东加勒比货币联盟的八个岛屿经济体已与东加勒比中央银行(ECCB)达成协议,发行和采用新的数字货币。

剑桥大学的这项研究将23个抽样辖区的监管方法分为3类:“定制监管” /“定制监管制度”,“翻新监管”和“现有监管”。

这组作者认为,定制监管被认为是最具创新性的方法,因为它需要颁布专门监管数字货币活动的新法律/法规。加密货币活动较低的国家通常会遵循更多的定制法规,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一些采用定制监管方法的司法管辖区包括:阿布扎比,百慕大,法国,直布罗陀,以色列,马耳他,墨西哥,俄罗斯和泰国。

功能更强大的司法管辖区更有可能对现有法规做出回应;即适用现有法律法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更快地应对在加密货币活动频繁的国家所面临的挑战和挑战。具有此类监管回应的示例司法管辖区为香港,印度,中国,韩国,瑞士和美国。

最后,该研究确定的第三个法规回应是“改造法规”。更具体地说,这样的法规从本质上扩展了现有法律的范围,以确保某些加密货币活动。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爱沙尼亚,欧盟,德国,日本,新加坡和英国等司法管辖区已经出现了改进法规的例子。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表明监管机构对数字资产安全的担忧,这表明,本研究中的所有司法管辖区都已在其反洗钱(AML)和反恐融资(CTF)法规中至少引入了一种加密货币活动。

判决

如果你是一家想从哪里开始的科技公司,那么基本上可以使用三种主要选择:

  • 主要的金融中心(例如日本,英国,欧盟,加拿大,韩国)。一方面,可以确保你的安全,另一方面,合规成本也很高
  • 受到严格管制的司法管辖区(例如伯利兹,塞舌尔)。市场准入要容易得多,但是存在安全性降低的风险
  • 加密货币友好体制(例如白俄罗斯,巴林,马耳他,直布罗陀)。监管安全以及税收减免等福利

总体而言,我们正处于全球监管尝试的高峰期,这些尝试侧重于市场的不同方面并分别提供不同的激励措施。因此,在这个时代,将为未来的创新奠定第一个(可能具有法律约束力)基础。

参考文献:

https://www.loc.gov/law/help/cryptocurrency/cryptocurrency-world-survey.pdf

http://www.europarl.europa.eu/cmsdata/150761/TAX3%20Study%20on%20cryptocurrencies%20and%20blockchain.pdf

https://www.jbs.cam.ac.uk/fileadmin/user_upload/research/centres/alternative-finance/downloads/2019-04-ccaf-global-cryptoasset-regulatory-landscape-study.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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