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未来的DAC受托人支付模式提案
时间:2014-09-29 来源:bts.hk 作者:麥可貓
我已经考虑了各种受托人支付模式, 来推荐给未来的DAC包含VOTE, MUSIC, DNS等等采用. 原则上持股人有权透过稀释股份来增资, 而这样的做法最终可以通过许多回合的集资达成快速成长并最大化持股人的价值. 1) 100%的手续费会被销毁. 2) 受托人可以用任意的单位(BTSX, VOTES等等)来设定每个区块的费用. 3) 想要注册一个收费很高的受托人的费用是”每区块该受托人的收费的100倍”. 这样一来受托人至少要产生100个区块才能够回本. 这自然也限制了可能的滥用, 因为想要注册高收费的受托人必须要付出非常高额的注册费, 同时当选的机率又很低. 也由于高额的注册费用, 这笔钱就不能够拿来投票给自己了. 一开始来说没有人能够注册每个区块受费20亿的受托人, 因为那样要花费2000亿BTSX ( 这根本不存在). 也就是说, 如果某人手上有20亿, 他顶多可以注册收费为每区块两千万; 如果某人是最大股东并拥有10%的BTSX, 当他花光手上的钱来注册一个每区块收费2百万的受托人, 他就没有任何钱可以投票给自己. 如果某人用了1%总量的BTSX来注册为受托人, 因此收费是每区块20万BTSX, 他至少需要28小时来回本, 而这段期间其他的持股人可以合作来驱逐他. 这样的设定之下, DAC可以一直用去中心化的方式来资助开发
我想要强调的一点是总供应量有64位数以及精准度的硬性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