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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非币传销:中非币涉嫌传销在湖南衡阳被依法查处

  湖南消息 本网从衡阳市打传办了解到,一个名叫“中非币”虚拟货币因涉嫌传销被衡阳工商、公安两部门联手查处。

  近日,衡阳市工商部门接到市民刘先生举报,反映一家名叫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衡阳地区开展“中非币”虚拟货币业务,其行为涉嫌传。

  蔡先生称,他是在朋友杨先生的介绍下,8月初交了几千元钱取得了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员资格,这个公司对外宣传其项目就是经营“中非币”业务可以赚大钱,但随着深入了解,蔡先生发现这个“中非币”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折不扣的“传销陷阱”。

  贴着传销标签的“挖矿机”

  2009年,疯狂的比特币诞生,缔造了一个虚拟货币暴富的神话。短短几年间,虚拟货币业务蓬勃发展,百川币、摩根币、贝塔币等随之而生,各类虚拟货币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与此同时,一些打着创新名义的“虚拟货币”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呱呱坠地,伴随着不可预料的巨大风险。当前,越来越多的所谓“虚拟货币”,已然成为洗劫客户钱包的“挖矿机”。

  2016年8月15日,衡阳市工商部门接到市民刘先生举报,反映一家名叫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在衡阳地区开展“中非币”虚拟货币业务,其行为涉嫌传销。蔡先生称,他是在朋友杨先生的介绍下,8月初交了几千元钱取得了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会员资格,这个公司对外宣传其项目就是经营“中非币”业务可以赚大钱,但随着深入了解,蔡先生发现这个“中非币”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不折不扣的“传销陷阱”。

  经查询全国企业信息登记资料显示,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经北京工商局批准成立,由崔松哲、樊宝柱、刘建军、张庆唐、于光远、翟运青、田喜伦7人投资组建,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法人为翟运青(后转给樊宝柱),总裁张庆唐,财务总监李传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加密货币的技术开发(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2016年4月,张庆唐、翟运青等人以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炮制出所谓的虚拟货币“中非币”(简称CAC数字货币),发行价格为2元人民币兑换1中非币。公司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级别的“中非币”矿机租赁费用,即门槛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为快速吸引大众眼球,公司推出静态和动态两块奖励制度。其中,静态奖励即所谓的挖矿收入,不同级别的矿机所获得公司相关奖励和回报也不相同,级别越高获利越多。但实际上,所谓的不同级别的“矿机”就是加入会员在公司所占的点位。根据方案,矿机(会员)有一星到七星不同级别,矿机级别根据中非币的市场行情价格来计算投资金额,矿机租期为365天。具体租用方案为一星矿机:租金1000币/年,日产币3-4枚,年收益1095-1460枚;二星矿机:租金5000币/年,日产币18-28枚,年收益6570-10220枚;三星矿机租金10000币/年,日产币40-50枚,年收益14600-18250枚;四星矿机:租金30000/年,日产币145-155枚年收益52925-56575枚;五星矿机:50000币/年,日产币275-285枚,年收益100375-104025枚;六星矿机:100000币/年,日产币600-625枚,年收益219000-228125枚;七星矿机:200000币/每年,日产量1315-1335枚,年收益479975-487275枚。

  以租用五星矿机为例,如一个会员投资50000币(按2元/币计租金),其年产币量约为110000枚,如“中非币”升值到30元/币,一年的收入为3300000元,投资瞬间便可翻103倍,大座金矿银山似乎就在眼前。

  除此之外,为增加筹码短时间内吸引拉拢大批人员加入,公司的动态奖励更为诱人。会员介绍发展人员参加公司,发展的下线分别放到左右两个小区市场,当左右两边都有人时达到平衡,就可以按照左右业绩的一定比例获得丰厚奖励。其中,一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11%;二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15%;三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20%;四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20%;五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20%;六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25%;七星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25%;所有级别,拿小区每日矿机总产币量的11%~25%,无限层无限代,每日不封顶。以三星级别会员为例,如小区拥有50台五星矿机,每台矿机日产量平均280枚,总计日产币14000枚,拿每日小区20%动态收入2800枚。如果升值到10元/币,日收入就是每天28000元,如果升值到20元/币,日收入很快突破5.6万元。

  潜伏在金矿银山下的“传销陷阱”

  早在2013年,我国就已开始审视区块链数字货币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警惕各类虚拟货币带来的金融风险。《通知》指出,若干经营者以经营区块链数字货币业务为名义,采用非法传销的手段经营区块链数字货币业务,骗取参与人财物。成为当前传销活动的一种新型模式。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查处公布了一批利用虚拟货币从事传销活动的大要典型案例。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中国香港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建虚假的虚拟货币“暗黑币”投资引诱发展会员疯狂敛财。截止案发,“暗黑币”传销组织在全国各地累计注册会员账号3万余个,涉案金额近15亿元。2014年4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涉案人员杜玲等人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八年零六个月到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三百万元到三十万元不等的罚金。[玩币族(http://www.wanbizu.com)-专业的币圈媒体,重点关注炒币本身。]

  2016年4月,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破获“万福币”特大网络传销案,抓获这一传销组织在国内的代理人和网头60多名。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数亿元银行资金被警方冻结。自2016年3月5日虚拟数字货币“万福币”项目启动,不到两个月时间,该传销项目就吸纳会员13万余人,疯狂收取传销资金近20亿元人民币。

  对比上述被破获查处的“虚假货币”案件,相关涉案公司和“中非币”操作模式和宣传方式如同照镜子一般相似。

  其一,虚拟货币本质是传销产品,均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万福币”、“暗黑币”以及“中非币”吹嘘回报巨大,但在现实中不具备任何流通价值和使用价值,只能在公司内部通过注册新会员、会员之间、会员与公司间转让变现,实质就是计算返利数额的工具。会员要持续得到返利必须不断发展他人注册新会员。会员所谓静态收益来源于会员自己缴纳的会员费及下线会员缴纳的会员费,动态收益均来自于下线缴纳的会员费。因此,公司的经营其实质均是以投资所谓的虚拟货币的名义,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固定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显然《禁止传销条例》所列的传销属性。披着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的外衣,将上述计酬和返利以分期支付方法进行发放,更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其二,嫁接高端场所造声势,卯足噱头“傍大款”。涉案中,各个公司为让自己的虚拟货币名头吸睛,纷纷拿出看家手段打造“皇帝的新衣”。“万福币”曾号称“对接比特币”,频频在宣传资料和视频中使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球未来财富领袖峰会”,许诺“一定让所有投资人赚到钱”;“暗黑币”幕后中国香港达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举办了启动大会,接待数千名投资者前往“观礼”。

  不过,相比前两家公司,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为“高大上”,煞费苦心为“中非币”打造设计了系列背景。首先,为“中非币”落实户口问题。公司生生炮制出了一个所谓的“中国中非银行”,号称“中非币”是中国中非银行投资研发的用于中非对外贸易结算的数字货币,以此粉饰“中非币”在投资者中的地位和形象。其次,公司于8月份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的“中非国际金融创新论坛”,大操大办为“中非币”的海外背景嫁接背书。但实质上,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16年张庆唐、翟运青等人谋划以“中非币”名义开盘,除了向参与人员收取“矿机”租用费用外,没有开展任何经营业务,更谈不上中非金融贸易。此外,公司还成了北京银龄定福国际金融商学院,在持币待购的一干吃瓜群众眼中,“中非币”无形中又添上了一笔神秘的经济学术色彩。

  不思悔改,再度开盘重新捞金

  即便在被执法部门打击查处后,张庆唐等一行人仍打算将“中非币”的传销事业进行到底。为逃避打击,公司采取狡兔三窟政策,成立了多个平行公司转移视线。2016年6月,张庆唐、翟运青两人成立北京富碳金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并在“中非币”会员后台上将富碳金地公司和银龄定福公司作为共同后台推出。2016年7月,张庆唐、翟运青、赵忠伟等人成立了北京银龄定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由翟运青担任。在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中非币”受到查处后,张庆唐等人不但不思悔改,一方面迅速将北京银龄定福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有招牌、账册、制度、宣传资料等迅速隐匿,以逃避执法部门检查。

  另一方面,相关团队骨干抱着外地执法部门难以持续打击的心态,重新开盘“中非币”。张庆唐公然对外宣称以重金摆平了公安部,并大放阙词“民不告、官不管”,“公安部都摆平了,被执法部门冻结的账户周一立马解封”。就此情况记者采访了相关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作出回应,案件正在调查之中,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和相关责任人均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前,尽管很多人并不理解虚拟货币独特的产生方式和交易逻辑,但造富的神话刺激着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虚拟货币的世界,一些不法分子便有了可乘之机。像“中非币”这样打着互联网、新金融、投资理财这些时尚元素的“传销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但哪怕犯罪分子将它包装得再美好,也掩盖不了其传销的真正面目。(本网 宗长义)

知识: 传销 中非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