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信号发布案件通报称,法院接到币贝网用户施先生诉讼状,因存于币贝网用于理财的比特币被盗,施先生将币贝网的营业者北京币贝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1万余元,海淀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北京晨报报道称,施先生诉称,2015年2月开始其在多家比特币交易平台中注册进行比特币的交易,其在币贝网、元宝网、火币网等多家网站中拥有比特币。2016年5月7日,盗币者将其放在币贝网中进行理财的40余个比特币赎回,并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将这些比特币转移至盗币者新注册的账号中,后又提取到私人钱包中。 在这些操作过程中,币贝网作为网络管理平台,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没有给用户任何信息提示。此后,盗币者利用币贝网的安全漏洞,又将施先生在火币网、元宝网上的比特币转移至币贝网并提现盗走,致使施先生损失人民币共计40余万元。 据了解,5月7日晚,施先生的账户收到了从元宝网和火币网转入的共计99.5个比特币,这些转入的比特币在当晚和其币贝网账户中原有的40.35一起以发红包形式转到另外的账户,随后通过比特币提现转走。 施先生认为,币贝网作为比特币的网络交易平台并收取费用,与其之间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币贝网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赔偿相关损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币贝网随后就此事进行回应,称该案件目前存在诸多疑点有待调查。币贝网认为疑点有:施先生的资金密码和登录密码同时丢失;施先生的比特币价值四十多万,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却在几个平台均没有开启登录的谷歌二次验证或短信邮件验证。而且几个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同时丢失,据施先生说各个平台的用户名密码都一样;施先生在其他平台的比特币提现都很顺利的转到了币贝网,据施先生的解释是没有设置更高级别的安全验证。 币贝网称,认为上述情况于存在诸多疑点,客户比特币是否为“盗窃者”所盗,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比特币最早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但是已经可以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特点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 今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议案的说明。其中有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规定,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这也意味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网络游戏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数据信息将正式被承认为民事权利客体。 综合自北京晨报、比特币资讯网 —- 文章来源:http://money.163.com/16/0727/12/BSVSSAGP00253B0H.html 编译者/作者:不详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国内首次受理比特币被盗 数字货币成民事权利客体
2016-07-28 不详 来源: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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