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数字货币行情依旧不太好,比特币在7000美元左右徘徊,以太坊已经跌破900人民币,柚子也是在20元人民币以下……可以说币圈凉凉。然而,不仅是币圈凉凉,连外部环境也是对币圈有种种打击。据消息报道,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正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宣传推广,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严重违反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击。在此,我们严重警告开展相关活动的在京机构及人员,不得宣传推广有关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从事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辖内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 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应保持理性,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及时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看来,虽然区块链技术提倡热烈,但是国家对加密货币却是依旧不是很宽容。不过也是因为有很多不良项目方存在发行CX币和发行空气币的行为,引诱很多不了解数字货币的人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购买,存在着割韭菜、诈骗的情况,这也就不得不引起国家的重视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由于近几年来,各类金融风险事件接连发生,从相关事件的共性特征来看,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在前期通过大量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误导诱骗金融消费者,加之当前我国金融消费者群体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尚未成熟,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往往导致大量金融消费者上当受骗,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发布实施《通知》,有利于统一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尺度,督促市场经营主体严格依法合规开展金融营销宣传,对于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种种手段可以看出,国家加大了对一些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也旨在保护更多人人的利益。 —- 编译者/作者:国王诗人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何做好风险提示工作
2019-12-27 国王诗人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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