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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的法律方面第1部分-区块链作为法庭证据

2020-08-09 Dew_x 来源:区块链网络

作者:Markus Kaulartz,Jonas Gross,Constantin Lichti,Philipp Sandner

本文解决了一个问题,即必须如何构造区块链交易才能将其用作法庭证据。基于以下不同类型的形式证据-即

(1)专家意见,

(2)文件/契约,

(3)检查或视觉证据以及

(4)证人和聚会听证会-

我们分析了区块链交易的证据评估详细地。本文分析了德国管辖权的法律和规则。

前言

本文是法兰克福学校区块链中心(FSBC),Datarella和CMS 撰写的 “ 区块链技术的法律方面”系列的第一本出版物。哈什·西格 该研究是KOSMoS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是由德国联邦教育和研究部(BMBF)资助的研究项目,资助代码为02P17D020。

法兰克福学校区块链中心和Datarella GmbH是“ KOSMoS”财团的一部分。他们与行业合作伙伴(Schw?bischeWerkzeugmaschinen GmbH,AlfredH.SchütteGmbH&Co. KG,ASYS Automatisierungssysteme GmbH),学术界(Universit?tStuttgart,Hochschule Furtwangen)和软件开发人员(inovex GmbH,Ondics GmbH)一起创建了一个区块链基于解决方案的解决方案,允许制造公司建立基于DLT的生产机器框架,以便

a)执行动态租赁合同,

b)提供透明的维护文档,以及

c)确保制造产品的高质量文档。

介绍

随着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发基于区块链的原型,例如在支付,数字身份和供应链的背景下,区块链技术变得越来越有名。经常在防篡改的信息和事实文档存储中看到区块链的一种用例。

这是由于以下事实:由于底层的密码学和共识机制,区块链上的记录“实际上抵抗”操纵。

如果将区块链用于存储信息,则会出现一个问题,即是否可以将存储在区块链上的数据用作法庭证据。在下面的文章中,我们将分析这个问题。

民事诉讼中区块链交易的证据

首先,重要的是要理解,并非在每个法庭案件中都需要法庭证据,而仅在另一方对事实提出异议时才需要。

例如,就区块链交易的不可篡改性或提交区块链交易的来源而言,可能就是这种情况。在法官考虑来自/有关区块链的信息之前,必须将其引入法院作为证据。在德国的民事诉讼中,通常采用所谓严格证据(德语:“ Strengbeweis”)程序的原则。这意味着,当事方受制于五种不同类型的证据(第§§355及以下)中所反映的正式证据程序:

专家,文件/契约,检查,证人或当事方听证。

专家意见

专家意见是使用存储在区块链中的信息作为法庭证据的一种方式。如果法院认为此证据要求与其判决有关,则任命一名专家调查事实。各方对专家的选择没有影响,但通常可以提出建议。

在检查了事实之后,专家通常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其意见,并被邀请参加口头听证会。专家可能需要证明和确认的事实示例包括交易的不可变性,有关签署区块链交易的人的信息或区块链交易的内容。

实用说明:

应该充分记录系统的技术结构和基于区块链系统的用例,以便专家可以轻松地熟悉它,以便得出所需的结果。

除了对法院具有很高的证据价值外,专家证据在法庭上还有另一个明显的优势:专家的意见一旦写下,也可用于其他诉讼程序(《专利法》第411a条)。如果必须在不同的程序中评估相同的技术问题,这将很有用。例如,如果几个客户起诉区块链服务提供商,便可能是这种情况。

书面证据/契约

契约(用德语:“ Urkunden”)可以证明以下事实:声明中包含的声明源自发行人(ZPO第415、416条)。契约具有很高的证据价值。

根据德国法律的契约通常需要(物理上)书面形式。当然,区块链交易不能满足此要求。但是,根据ZPO§371a的规定,书面证据的规定也适用于以所谓合格电子签名进行签名的电子文件。

由于区块链交易是用私钥签名的,因此严格来说,它们可以被视为电子签名。但是,区块链中使用的签名通常是简单或高级电子签名,而不是ZPO§371a要求的合格电子签名。

● 简单的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该数据附加或逻辑链接到其他电子数据,并且签名人用于签名(第3№10eIDAS条)。示例:电子邮件签名,但通常也包括区块链交易的签名。

● 先进的电子签名根据Art满足以下要求。26 eIDAS-VO:

○他们明确分配给签名人。

○它们使签名人得以识别。

○它们应使用生成电子签名的数据创建,签名者可以在自己的唯一控制下高度自信地使用这些数据。

○它们以如下方式连接到已签名的数据,以便可以检测到数据的任何后续更改。

● 合格的电子签名基于先进的电子签名,并且与之不同的是,它们是由所谓的“合格的电子签名创建设备”(第3№23eIDAS条)创建的,并且基于“合格的电子签名证书” ”(第3№15条eIDAS法规)。

合格的电子签名创建设备本身在实践中也有很高的要求:它是用于创建电子签名的已配置软件或硬件。特别是,密钥必须由所谓的“合格的信任服务提供者”创建,目前在德国只有少数几个。这些高要求的背后原因是为了确保可以将私钥和公钥实际分配给已识别的人(eIDAS条例第24(1)小节(1))。

我们认为,就艺术而言,区块链签名通常应被视为高级电子签名。26 eIDAS-VO。如果假设区块链交易是不可改变的,则唯一的公钥适合于识别签名者,而私钥通常在签名者的唯一控制之下。

但是,合格电子签名的要求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果实际实施区块链的方式是以合格的方式对交易进行电子签名,并且找到了能够提供必要基础设施的受信任服务提供商,则将满足§371a ZPO的要求,并且区块链交易将具有类似于书面文件的证据价值。据我们所知,这尚未付诸实践。

区块链交易的当前法律地位是,只有提供合格的电子签名,它们才能用作文件证据。

视觉证据

视觉证据(ZPO§371 ff)的优点尤其是省力省力,因此产生的成本更低或不存在。只要法官可以自己理解,所有外部可确定的事实都可以作为此类证据的对象。

因此,不仅视觉感知而且所有感官感知都被覆盖,从而技术记录,副本,打印输出或在计算机屏幕上输出的数据的感知也被覆盖。这也包括电子文件,包括高级电子签名(请参见上文)。

实用说明:区块链交易的结构应使存储的信息易于理解,并以易于理解,清晰和感性的方式提供给法官。

信息的表达必须使法官能够识别,理解和欣赏所有相关信息。如果区块链系统通过简单,结构化和可理解的输出允许检查所有交易的真实性,则这些数据可以用作可视证据。

考虑到当前区块链的复杂性以及对它们的了解很少,可以假设法院将使用专家甚至文献证据。目前,视觉证据在区块链交易中似乎不太重要。

证人证词和当事人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来自证人的证据或当事方的听证会也是法庭上的有效证据。然而,无论区块链交易的具体形式如何,此类证据也将具有次要的重要性。尽管在实践中证人证据可能是最常用的证据手段,但只有证人自己的看法才有证据。这意味着证人只能报告其对区块链交易的看法,而该报告将作为证据的基础。

可以想象,例如,可能要求区块链系统的开发人员提供功能和不变性的证据。法院将听取证人的证言,然后评估其信誉。由于仅见证人的证词是相关的,所以由于其不可变性或交易的具体形式,区块链的证据价值不相关。

区块链交易的证据评估

如果通过目击者,证人或专家证据将区块链交易作为视觉证据送交法院,则法院可以自由评估信息。契约提供了有关其发起人声明的完整证据。但是,重要的是要理解,法院不得仅以仅以电子形式提出或不满足区块链交易的合格条件的论据,否决区块链交易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外观和可接纳性作为证据。电子签名(eIDAS法规第25条第1款)。

当事人之间的证据评估协议

开发和管理DLT系统的各方可以就框架链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作用达成框架协议。只要不限制法官对证据的免费评估,这是明智的。这样的协议的目标可能是使区块链交易的证据价值接近纸质契约,尽管区块链交易不是这样的纸质契约(见上文1.b)。这将有可能避免需要昂贵的专家意见。

当然,这样的协议在私有区块链中比在公共区块链中更合适,因为在私有区块链中,所有参与方都是已知的,并且通常期望它们的关系基于合同基础。

实用说明:在基于DLT的用例所依据的框架合同中,可以排除专家证据,并且可以达成共识,例如,如果特定数量的节点确认了区块链交易,则认为已由签署他们的一方。

此类协议可能存在残余风险,因为法院也可以为其自身的动议提供证据。但是,如果由于这样的协议而背负证据的一方不提出证据请求,则这种风险似乎很小。

关于KOSMoS

KOSMoS是一项由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资助的研究项目,资金代码为02P17D020。有关该项目的更多信息,请访问网站。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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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us Kaulartz博士曾经是软件开发人员,现在是CMS Hasche Sigle的律师。他专门研究IT和数据隐私法律,并专注于数字化日益发展所带来的挑战(金融科技,区块链,智能合约,人工智能,SaaS等)。

由于Markus的客户既是创新型初创公司,又是全球第一层的参与者,因此他在就未来技术和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新业务模型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Markus具有特殊的技术专长和独到见解,有助于他的法律咨询业务。

在技??术和法律之间出现挑战的地方,通常会寻求他的投入。Markus是《智能合约法律手册》和《智能合约法律手册》的共同编辑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法律手册。

乔纳斯·格罗斯(Jonas Gross)是法兰克福学校区块链中心(FSBC)的项目经理和研究助理,还为KOSMoS研究项目工作。他的兴趣领域主要是加密货币。

此外,在博士期间,他一直在分析区块链技术对全球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影响。他主要研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和中央银行加密货币(CBCC)的创新。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in/jonasgross94/)和Twitter(@Jonas__Gross)与他联系。

Constantin Lichti是法兰克福学校区块链中心(FSBC)的研究助理和项目经理,还为KOSMoS研究项目工作。

此外,他还负责项目建议书和赠款以及在FSBC上发表的研究。作为博士候选人,他的研究兴趣涉及数字转换过程,尤其是区块链技术的采用以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球令牌市场和数字业务模型的出现,涉及区块链主题。

他毕业于慕尼黑工业大学,获得工业工程和管理硕士学位。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和LinkedIn与其联系。

菲利普·桑德纳(Philipp Sandner)教授是法兰克福金融与管理学院法兰克福学校区块链中心(FSBC)的负责人。2018年,他被德国主要报纸《法兰克福汇报》(FAZ)评为“前30名”经济学家之一。

此外,他还跻身“ 40岁以下40强”,这是德国商业杂志《资本》的排名。桑德纳教授的专业知识尤其包括区块链技术,加密资产,分布式账本技术(DLT),账本欧元,初始代币发行(ICO),安全代币(STO),数字化转型和企业家精神。您可以通过LinkedIn(https://www.linkedin.com/in/philippsandner/)通过邮件([email protected])与他联系,也可以在Twitter(@philippsandner)上关注他。

https://medium.com/@jonas.ku1994/legal-aspects-of-blockchain-technology-part-1-blockchain-as-evidence-in-court-704ab7255c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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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Dew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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