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周小川:DCEP 与 G7 央行数字货币为何不同》 原文来源:第一财经 10 月 30 日,华为宣布其最新的 Mate 40 系列手机已可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统一标准,支持「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功能;而在 10 月上旬,深圳发放的千万「数字人民币」红包让中国的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数字货币电子支付)在全网刷屏。而在同期 10 月 9 日,G7 成员国的央行与国际清算银行(BIS)联合发布的《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报告(下称「报告」)也让全球对七国央行在 CBDC(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央行数字货币)上的走向投去了关注的目光。 中国的 DCEP 和 G7 的 CBDC 有什么差别吗?博鳌亚洲论坛理事长周小川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届布达佩斯欧亚论坛上给出了解释。他认为,上述两者在定义上有显著差别。七国集团更加重视跨境支付及应对「天秤币」(Libra),DCEP 则更重视改进国内零售支付系统。七国集团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最优方案,DCEP 则是一个双层、动态中期演进的系统。DCEP 给予第二层机构更大积极性,并要求其负有更多责任。 DCEP VS CBDC DCEP 全称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从其名称就可以看出,代表着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双重属性。 对于 DCEP 这个中国版数字货币与 G7 集团的央行数字货币项目的不同,周小川在上述论坛上阐述了两大区别:一是「七国集团更加重视跨境支付及应对』天秤币』(Libra),DCEP 更重视改进国内零售支付系统」;二是「七国集团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最优方案,DCEP 则是一个双层、动态中期演进的系统。DCEP 给予第二层机构更大积极性,并要求其负有更多责任。」 而这两个差别应该怎么理解? 首先,在上述两者的关注焦点方面,从七国集团(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的上述报告来看,其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义出发点更多是应对货币全球化。 这份报告着重介绍了发行 CBDC 的三个基本原则:不伤害、共存、创新和效率。具体来说,即不应妨碍中央银行履行其维持货币和金融稳定的职责的能力;与现金和其他形式的货币应该相互补充,共存于一个更为丰富的支付体系中;CBDC 应促进创新和效率,在支付系统中,私营机构(商业银行或其他支付机构)也不可或缺。 正如周小川所言的「七国集团更加重视跨境支付」,在这份报告中,CBDC 在跨境支付方面的内容被重点讨论。七国集团在报告中表示,跨境支付涉及到众多的参与者、时区、管辖区和法规等,因此会存在效率低、不透明和费用昂贵等特点。而一个互操作性的 CBDC 系统将可以促进跨境、跨货币支付。 而在 DCEP 方面,可以看到目前的试点和应用方向主要集中在境内的零售支付场景。周小川认为,大家需要弄清楚跨境支付。目前的技术和系统在贸易、投资、金融交易等方面的数字货币跨境支付上是过关的,但是对于旅游业、网购等行业,经常账户的跨境支付在技术上还存在不足。在跨境支付上,需要尊重当地的数字货币发行主权、汇率制度以及兑换规则。如果当地市场的零售支付已经很普及,则可认为其数字货币支付没有技术难度。也就是说,在跨境支付之前,需要先在国内建设一个零售支付的稳固基础,并聚焦于一些类似旅游等行业的经常账户支付,并避免数字货币美元化,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也无需操之过急。 而在去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也曾公开表示,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既不是瞄准跨境支付,也不像「摩根币」(摩根大通自行创建并成功测试的加密货币)一样用于批发资金服务,而是为中国目前已经非常先进的电子支付系统提供更多冗余性。 IMF 货币和资本市场部门主管阿德里安(Tobias Adrian)本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也称:「现在中国的试点项目主要关注国内的应用,我的理解是,中国央行的计划仍是先聚焦国内,而跨境则涉及到货币完全可兑换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做更多工作,来实现数字货币的可兑换,国际层面还有很多协调工作要做。」 DCEP 的双层结构 周小川说的第二点差别则集中在中国版的 DCEP 和七国集团 CBDC 的方案性质上。周小川表示:「七国集团希望找到央行数字货币最优方案,DCEP 则是一个双层、动态中期演进的系统。DCEP 给予第二层机构更大积极性,并要求其负有更多责任。」 从 DCEP 的设计架构来看,DCEP 采用的是双层运营体系。第一层是央行将 DCEP 投放给商业银行和其他授权的商业机构,而第二层的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再向公众进行发放和兑换,并负责运营。和传统的现钞一样,银行仍然是发放 DCEP 的主力军。 来源:「金融科技微洞察」公众号 在这个双层运营体系中,仍是央行中心化的管理模式以此避免形成金融脱媒,央行基于通过监督和保障措施(如准备金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对数字人民币的价值进行背书。穆长春曾表示,加密资产的自然属性就是去中心化,但央行数字货币一定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原因如下:第一,央行数字货币仍然是中央银行对社会公众的负债。因此,仍然要保证央行在投放过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为了保证并加强央行的宏观审慎和货币调控职能,需要继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第三,第二层指定运营机构来进行货币的兑换,要进行中心化的管理,避免指定运营机构货币超发;最后,因为在整个兑换过程中,没有改变二元账户体系,所以应该保持原有的货币政策传导方式,这也需要保持央行中心管理的地位。 而对于被央行授权的处于第二层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和运营商来说,DCEP 的设计中赋予了更多的积极性,对其技术路线并未做出统一规定,可以由其选择且并非一成不变,并且随着人民币的发展动态发展。但同时,第二层机构除了负责数字人民币的兑换和运营之外,还需要负责用户数据隐私的合规,在这方面,周小川认为可以吸收欧洲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中某些适用的条例,最大程度地取得数据匿名性和满足规则性上的平衡。 此外,在 DCEP 的设计中,采取这种可控的匿名机制,且支付信息向央行备份,央行可以掌握全量信息,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交易数据和资金流向,为反洗钱、防范恐怖融资、打击欺诈或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服务,有效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数字化货币进程领先 和 G7 各国相比,中国央行的 DCEP 起步较早进展较快,正在着手与各大互联网公司合作探索落地场景。 「数字经济在各国经济中的占比不断加大,数字货币成为重要议题。中国在数字货币研发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周小川在上述论坛上表示。 阿德里安也在采访中称:「中国的数字货币试点领跑全球,IMF 密切关注中国数字货币在一些城市地区的试点情况。」 早在 2014 年,中国央行就已开始关于数字货币的探索;2016 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成立;今年 4 月,DCEP 已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四地一场景」的内部封闭试点测试。除工、农、中、建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等非银行机构也共同参与试点。 今年 7 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出行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探索 DCEP 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而到了今年 10 月,深圳政府联合央行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通过抽签方式将一定金额的资金以数字人民币的方式发放至在深圳的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社会公众可持这部分数字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至罗湖区指定的商户进行消费,掀起了民众对数字人民币的关注热潮。 相对于中国 DCEP 的逐步落地,七国央行的这份报告仅仅是与 BIS 设立联合工作组以来首份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明确表示:「这份报告不是关于是否或何时发布 CBDC。中央银行将为他们的权限做出决定(与政府和利益相关者协商)。」七家央行在报告中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在本国发行 CBDC 的可行性,但并未承诺是否发行以及何时发行。 原文来源 —- 编译者/作者:区块律动BlockBeat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周小川:DCEP与G7央行数字货币为何不同
2020-11-01 区块律动BlockBeat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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