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黑箱的钥匙,为什么这个世界需要一个透明化的投票DAC 本文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开发下一代投票系统改善民主社会的投票过程。本产品由比特股技术打造,采用比特股工具包进行DACs(去中心化自治公司)开发。 原作者是Follow My Vote公司CEO Adam Kaleb Ernest,点击看原文 Follow My Vote官网:http://followmyvote.com/ 译者:浮壹白Allen、麥可貓 1)简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并不满足现状。因此,对于生活的各个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 任何具备分析能力的人都可以通过观察周围的世界看到让事物变得更好的可能性和机遇。无论是简单的诸如一个水瓶怎样能更适合手握的设计,还是复杂的像给汽车添加改进特性的设计。只因事物具备固有的样貌和特征,并不意味着它不能够随着时间推移而被改良。 本文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开发下一代投票平台改善民主社会的投票过程。本产品由比特股技术打造,采用比特股工具包进行DACs(分布式自治公司)开发。 2)问题人们会认为,在这个时代中,全世界的民主社会(国家)应该已经搞明白了如何进行合法选举,所有参与者应该可以通过投票达成一致。但是,在可被称为全世界最民主的国家——美国的选举中,却一直被违法指控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所困扰,诸如有缺陷的登记过程、矛盾的选民身份法案、普遍存在的选民欺诈案、不合理的限制、脆弱的投票机技术,以及普遍缺乏透明度。 当涉及到美国的选民登记过程,很显而易见,人们会竭尽全力地使用各种注册方法来影响选举的结果,如登记注册死去的公民、仍在服刑的罪犯、纯粹虚构的人物,或甚至他们的家庭宠物。 在2012年,只是为了要证明这种情况有多糟,托马斯·托尔伯特成功地在新墨西哥州伯纳利欧郡将他的狗注册成为可投票的民主党成员。事实上,批准选民登记申请的确认流程是应该被谴责和检讨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是有缺陷的。 在同一年中,一个已经过世的女人的名字和签名在佛罗里达州棕榈滩郡的选民登记表格中被发现,当时她作为共和党成员身份进行登记。这之后,一个全州范围的选民欺诈调查组织正式成立。而当更深层次地挖掘美国猖獗的选民欺诈问题时,我们发现选民登记问题并不总是像上述两种情况那样显而易见。 举个例子,最新的州际选民交叉检查程序最近发现,在美国的州与州之间有超过690万的重叠选民登记。但这还不是最要命的地方,此数据统计只包含了28个州,而最大的三个州(加利福尼亚、德克萨斯和佛罗里达)的数据并没统计进去。这种情况意味着在美国很有可能至少有数百万人在大选中投票了多次,而这个漏洞可被激进的特殊利益集团所利用,支持他们所选择的候选人以寻求获得利益。更糟的是,当民意调查结果出来后,选民被要求取得他们的选票,并实际投票成功,而他们的个人身份信息并不总是被验证。 在当前,美国总共有19个州(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斯州、爱荷华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蒙大纳州、内布拉斯加州、内华达州、新泽西州、新墨西哥州、纽约州、俄勒冈州、宾夕法尼亚州、犹他州、佛蒙特州、西弗吉尼亚州和怀俄明州)并不要求选民在进行联邦选举投票之前提供任何形式的身份验证材料。而且,当在全国多个州范围内填写缺席选票时,人们也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这个在选票提交过程中的漏洞会让一些人可以代表他人填写缺席选票,乃至影响选举结果。这又是另一种形式的选民欺诈行为,并似乎常常发生。 用麦克·马歇尔打个比方,他于2011年被指控在2010年选举过程中犯有选民欺诈、伪造签名、做伪证等45项重罪。其中有三项罪名涉及他用他儿子、兄弟和室友的名字填写了缺席选票。但是,当涉及到与美国选民的投票相关的法律法规法规的监管来说,这些关于选票欺诈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 这些缺席者的选票一旦填好并提交,就不能被更改。因此,那些用缺席者选票投票的人,一旦随后他们改变了主意想投给其他候选人,会发现不能在选举过程中更改选票。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实际上投给了并不想支持的候选人。另外,当人们在某次选举中把票投给了他们选择的候选人时,他们就只能投给每一个“选举办公室”中的单个候选人。当一次选举中只有两位候选人参加的情况下,这样的设计自然是没问题的。然而事实上,在多次重要选举中,根本就不会只有两位候选人。 举个例子,在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弗吉尼亚州有5个不同的候选人可以被投票。这时,需要面对5个不同的候选人进行选择,极有可能的是,一些选民会支持不止一个候选人参选美国总统,但是他们被强制要求只能投给一个候选人。最终,这种限制实际上可能导致获得支持最多的候选人并不会当选。许多评论家认为,这种现行的选举系统中漏洞导致了1992年总统大选时出现的问题。 在那次选举中,罗斯·佩罗作为一名独立候选人获得了19%的选票。有人认为,大部分投票给罗斯·佩罗的选民同时也投给了乔治·W·布什。老布什在这次选举中获得了38%的选票。然而,在这场选举中获得43%选票的比尔·克林顿,成为了新一届的美国总统。如果上述提到的问题,作为改进美国选举制度的理由还不够充分的话,那么只有等到技术上的漏洞被利用的时候了。 现实情况是,一些用于美国选举的投票记录机能够相对容易地被黑客控制。然而,负责开发这些技术脆弱的投票记录机的私人公司,已经获得了未来在美国主办选举活动的采购合同。 其中一个叫“多米宁投票系统”的公司,于2010年5月设立了“第一选举解决方案”子公司(之前叫迪堡选举系统),2010年6月设立了“红杉投票系统”子公司。“多米宁投票系统”公司已经获得了在美国22个州的600个司法管辖区内提供电子投票系统的合同。而它两家子公司开发的投票机技术,都存在已知的漏洞。 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些漏洞的存在,普林斯顿大学的爱德华·费尔腾教授带领一个团队,对迪堡AccuVote-TS投票机进行了安全性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谁能够通过“物理途径”获得访问本机或可移动存储卡的权限,那么他就能在一分钟内写入恶意代码,致使能够窃取选票而不被发现。投票机存在多种弱点和漏洞,会让人们认为选举欺诈案中最大的罪犯不是投票者,而是投票机。 鉴于这些分析,可以认识到,要真正消除因为上述问题造成的违法现象的唯一途径是确保选举过程透明化。没有透明度,那么一场选举是得不到独立审核结果的,是绝对没有任何一种明确的方式让人们确信他们的选票已经被准确的记录并妥善保存在系统中,也无法让人确信在选举中自己的投票权和(或)选举结果被合法的采用或统计。 在选举中缺乏透明度也会导致其他一些问题,如选民投票率低是由于选民冷漠,他们认为自己的选票并不重要,因为没有一种方法能验证他们的选票是不是已经被正确核算过了。因此,并不出乎意料的是,根据联邦选举委员会出具的2012年联邦大选的报告指出,所有有资格参与投票的人中只有58%实际投了票。 综上所述,很清楚地看到投票行业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并且一个问题导致了另一个出现。无论是选举开始时还是结束时,都是夹杂个人利益的私人公司通过黑箱操作来统计选票和操纵选举结果。我们必须认识到,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政府选举缺乏透明度,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世界各地。 3)历史创建出一个健全且结果准确的选举体系,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民主国家中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为了发展出一个崭新且发达的民主国家,所有公民都应有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如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但是,当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坐下来并开始起草美国宪法时,他们刻意回避了在宪法中写入对公民参与联邦选举时须获得的尊重,而是决定将处理问题的权利留给了各州。虽然美国的那些开国元勋们可以被称作为近代史中最聪明的一群人,但是他们却甚至不能达成关于这方面的协议:对于赋予公民投票权或是否认定投票行为,应该被视为一种权利或特权。 为了弥补这些在我们的开国法律中的错失,各州必须出台它们自己的投票法,内容包含选举团中的候选人如何被提名,还有他们需要负的责任,而这些内容在州与州之间有很大的不同。不幸的是,这些美国开国元勋们做出的决定,体现在举办联邦选举的各个州颁布的投票法之间存在很广泛的不一致,结果自己给自己设置了很大的障碍。 对于投票系统本身来说,各个州举行联邦选举时所采用的技术也不例外,州与州之间相差也比较大。 随着技术的进步,美国的这些州一般会选择升级进化,而实际上支付升级费用的却是美国的纳税人们。由于这一进步,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投票的公民,他们经历过并使用的非电子投票系统在急剧减少。 从1980年以来,打卡投票系统已经逐渐失去了人气,看上去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相反的是,从1990年代前期开始,投票系统采用纸质选票结合光学扫描仪的方式越来越流行。 直到了世纪之交时,各种电子投票系统才被真正广泛使用。十年后,主要流行于1960到1980年代的机械投票机,在美国已经被完全淘汰。与此同时,用于支付这些投票系统的发展和研发应用电子技术的资金,一直处在很高的水平上。 在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一些私人公司拿到了政府采购合同,于是这些公司开发的先进的投票系统,被使用在花费纳税人钱举办的选举之中。我们观察发现,在2010年,Hart InterCivic公司(一家开发电子投票机技术的公司)拿到了夏威夷州举办2010年、2012年和2014年选举的采购合同,价值1150万美元。进一步观察发展,这只是一个州的3个选举周期的采购合同,只覆盖了全美0.43%的人口。 2016年美国总统和国会大选即将到来,看上去终于是时候利用最新技术来开发一个新的投票系统,能让选举过程安全且透明,选举结果让人认同,并且让纳税人的钱花在实处。 4)解决办法在当今的世界里,采用一个终端到终端(end-to-end)的投票系统来举行结果确切和透明化的选举活动,并同时尊重公民的隐私权,终于成为可能。这可以通过应用在DAC中的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得以实现。 DAC是一个此领域内的专业术语,最早是由Bitshares项目CEO Daniel Larimer提出的,全称是“去中心化自治公司”。但是,从理论上讲,一个DAC其实是一个产品,这与“公司”的定义是有所不同的。我们认为这就是由一个软件开发者设计并推出的一款软件。 而一个DAC被认为是一个公司,是因为开发者已经将商业模式用代码的形式置入进软件中,这让这款产品天生能够为投资它的使用者们产生经济收益。这些投资者其实就是“公司”的持股人,通过投资公司股份的形式,和产品本身形成“合作共同体”关系。软件产品通过法律认可后,将能够为持股人产生收益,因为某人为了要使用软件所提供的服务,必须购买产品“代币”(也就是产品股份),并且使用代币来支付软件产品提供的每项服务中产生的转账费用。在使用了服务和花费代币来支付转账费用之后,这部分代币将被销毁。 代币被销毁后,那么分发给该产品用户的代币总量将会下降,这将会让剩余代币的价值上升。这种价值(每币股值)上升可以被认为是被产品代币持有者赚取了利润,就像传统公司中发放给持股人们的分红一样。 虽然代币被以公司(产品)股份的形式被购入,并用来支付软件提供的服务的费用,但还是要重点指出,DAC并不是一个合法的实体或传统意义的公司。它这个“公司”完全是以去中心化交易账本形式存在的,来自全世界的普通人们用个人电脑进行网络维护。这个电脑网络会维持产品运行,并有101个用户进行管理,我们在DAC中称这些用户为“受托人”。受托人们通过DAC中别的用户进行持续的投票过程来产生,然后,他们被别的用户委托,来轮流确认在账本中的每笔转账记录都是合法真实的,所以,他们被称为“受托人”。 受托人被看做DAC中最让人觊觎的职位,公司(产品)会分发代币给受托人们,作为他们为了驱动产品走向正轨(如代表人们确认交易等)所付出成本的补偿。每个持币人手中的代币数量决定了能给自己支持的受托人投多少票。拥有最多投票数的101名用户有机会成为受托人来为大家服务。持币人可以更改他们的选票,无论何时无论何种理由,受托人可随时被选上或投出。在DAC中,受托人的全部选票天生具有波动性。这样的操作方式,可以让终端用户们能够共同控制公司(产品),而且能让DAC持续地为软件使用者们提供服务,达成目标不用依赖于任何个人(如CEO),这让DACs在将来可以自治。 使用比特股工具包来开发DACs,让任何具备必要编程技术的软件开发者都可以创立一个DAC。而且,DACs可以创建多种商业模式。举例来说,比特股认为DACs可以适用于所有种类的商业模式,如银行业、股票交易所、保险、博彩、拍卖、音乐,还有投票。无论哪种商业模式被开发者以代码形式写入DAC中,出来的产品都应该为终端用户服务并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价值,这样才会让人们想去实际使用它。 从根本上说,有真正价值的是那些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的事物。投票DAC能够让人们参与选举投票时,得到安全、透明且清廉的服务。那么,引出这样一个问题: 在维护社会发展方面,有什么比开发一个采用投票商业模式的DAC更好的方法吗? 4.1)投票DAC的优势之处:采用DAC来举办选举活动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拥有很多合法的电子投票系统所需要的特征:安全、精确、透明、匿名、纠错、公正、高效。 4.1.1)安全:与普遍观点相反,密码学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它已经被应用了数十年。譬如,在当今世界中,密码技术被广泛应用在保障通讯安全方面,像银行自动提款卡和电子商务交易。 DACs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需要两个独立且在数学上相关的秘钥。其中一个秘钥由有关双方分享并可以公开,这就是它称作为公钥的原因。而另一个秘钥则由有关双方中的一方秘密保管,所以称它为私钥。公钥和私钥的组合称之为秘钥对。 因此,DACs的非对称加密技术非常适合应用在一个透明的投票系统中,因为它为选民登记投票、申请选票、计算选票提供了一种安全的方式,并允许他人验证其合法性,并努力防范可能破坏选举结果的欺诈行为,与此同时也在保护着投票者的隐私权。 当用户在DAC中创建一个账户时,他就得到了一个公钥和一个私钥。虽然该用户将得到两个秘钥,但是系统和其他用户将只能知道用户的公钥是什么,意味着该账户的拥有者是唯一一个知道私钥的人。用户的私钥将被用来控制账户和给系统提交请求。因此,如果用户丢失了私钥,就只能再创建一个新的账户来使用系统了。通过这种方式应用加密技术,可以认为系统是安全。即使窃贼获得了你的公钥地址,再想得到你的私钥的话,他需要一台超级计算机并花上许多年才能计算出来。 4.1.2)精确:一旦创建了账户,用户可以选择注册他们的用户名称,以将这个名称保护起来。不然的话,软件将会使用他们的公钥作为身份辨识凭证。除此之外,如果他们选择注册账号名称,他们还可以同时输入其他各种身份凭证(年龄,国籍等等)并和系统之外的个人资料数据库联机,并验证这些身份凭证;这些个人资料也可以在系统内注册账号,并担任其他账号的验证员(美国政府、共和党、民主党等)。一旦获得确认,这些账号验证员就可以在系统内验证用户的个别身份凭证,并让这些身份凭证正式关联到用户的账号。 一旦用户的身份凭证验证合格,他们便可以提出在各种选举中参与投票。如果愿意,用户也可以自己发起选举。在进行选举时,用户必须要指定选举人需要拥有的身份凭证,才能在这场选举中参与投票。因此,当一名用户要求参与一场选举,电子投票系统将会先验证用户有适当的身份凭证才提供选票。同时,一旦用户已经拿到选票,他就不能向系统再要另一张。这些规则,是为了确保只有合格的人群参与选举,并避免用户在单次选举中重复投票。 当一名用户在一场选举中送出了选票,他们实际上是要求在电子投票系统中新增一笔数据。这项请求(除了前述所有的请求类型之外)将会以一笔交易的形式写入电子投票系统,并由一名受托人验证这笔交易。在这个过程中,用户可以不用担心被篡改投票。因为在选票写入电子投票系统之前,加密学以及区块链技术能够阻止选票被任何人截获以及修改(甚至受托人也不行)。 在受托人能够验证用户的选票为合格“交易”之前,受托人首先要拥有最新版本的电子投票系统。一旦确认受托人的软件是最新版,他就必须要验证用户递交的选票(作为交易)是否合格。如果合格的话,这笔交易就会写入到正式的交易账本中。这表示选票将会储存在电子投票系统当中,而用户的选票将会被加入到选举的结果中。另外,即使受托人是系统的看护者,但我们还是必须要指出的重点是受托人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 受托人不能够代表其他人投票,也不能够批准不合格的交易,或者是以任何方式践踏系统的规则;这表示受托人无法控制选举的结果。然而,他们的确能够一次验证一笔以上的交易,也就是所谓的区块。这些交易区块是按照时间顺序(基于受托人批准投票的时间)储存在电子投票系统之中的,同时区块之间会相互连接,就像一条链条一样,因此称之为区块链。 区块链中的每个区块都含有前一个区块的哈希值或是ID。这就允许将第一个区块到当前的区块连接起来。依照时间顺序,每个区块都保证会在前一个区块之后产生,否则的话你无法得知前一个区块的ID是什么。一旦储存在区块链里面,每个区块就几乎不可能被修改,因为那样的话从修改区块起算,所有之后的区块也必须要重新被产生。 虽然受托人负责生产以及维护区块链,但它实际上是一个公开的交易总账,可以被DAC内的任何用户随时检视。换句话说,区块链实际上是一个事务数据库,由DAC内的全球用户透过联机到网络的计算机软件所共享。因此,这个DAC,也就是电子投票系统,或者说区块链可以被视为同一件事物。 4.1.3)透明:一份DAC区块链的完整拷贝,包含了电子投票系统中的每一笔进行过的交易。有了这样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查出在任何时间点的每个候选人的得票。这表示任何人可以随时核查选举的结果,以确保主持选举的官方正确地报告了选举结果。没有透明度,任何人也无法核查选举结果,那么他们怎么能够确定选举的结果正确呢?事实的真相是其实他们不能。因此,没有了透明度,选举人无法掌握选举的结果; 此时负责计票以及报告总票数的选举官方实质上掌控了选举。 4.1.4)自治:一个关于DAC的妙处在于它是完全由用户掌控的,意味着它在本质上就是去中心化的。虽然DAC最初的营运规则是由原始的软件开发者所编录,但事实上软件是开源的并且可以随时由用户更新。这表示藉由编辑程序代码,用户可以将软件规则更新为他们认为合适的版本。然而,为了让更新生效,每一位受托人都必须要透过更新软件版本来采纳用户最近的更新。这些规则能够让DAC成为一个自我管制的系统,并防止软件被黑客侵入以及劫持。 4.1.5)匿名:DAC使用加密学技术来对账号持有人发放私钥,并让他们用私钥来进行操作(要求选票)。同时DAC使用公钥来验证用户的操作是否合格,并写入区块链。这样的设计让用户可以确信他们的身份受到保护,并维持匿名状态。 4.1.6)纠错:在选举的筹备期间,DAC中的用户可以提前完成他们的投票。在选举结束之前,用户也可以联机并更新他们的选票,并更改所要投的候选人。这项规则保证了:当选举结束时,用户的选票都能够真实反应他们心中属意的人选。 4.1.7)公正:在DAC中,用户能够投票给隶属于特定机构的所有候选人,而非只能投给同一机构中的单一候选人。这项规则保障了得到最多拥护的候选人能够实际上打赢选战,给予所有候选人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4.1.8)效率:一个DAC的目标是要提升交易所提供的价值,同时最小化营运成本,以及从交易手续费中争取最大盈余。考虑到DAC中所使用的的加密资产概念,而不是创造“币”的概念(就像是比特币用在比特币支付系统当中),DACs其实更像是一间公司。其中的一枚货币只不过是整体中的一个百分点。其中分配货币的方式可以有许多种;其中一种方式将会在白皮书接下来的章节披露。 4.2)关于Follow My Vote的Voting DAC:在不久的将来,Follow My Vote将会使用比特股工具包开发出史上第一个投票DAC,并称之为VOTE DAC。开发工作将会按几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DAC原型的开发,其中会包含有限的功能。我们将把VOTE DAC的部份拥有权称作是一个VOTE或是VOTES,就像拥有传统公司的股份一样。 4.2.1)VOTE的分配:在Follow My Vote的VOTE DAC中,VOTE的分配总量是100亿VOTES。其中一半(50%)的VOTES(50亿)将会随着时间推移分配给负责维护区块链的受托人们,第一年的营运将会分配出其中的50%,而后的时间逐年分配剩余的50%。 另外的50亿VOTES则作为其他用途,包含了开发的成本和必要的营销以获取初始用户群。VOTE的初始分配方式如下: 4.2.2)比特股PTS:15亿VOTES比特股PTS,是一个简易的可挖矿加密货币(类似比特币),获取它用来表示人们对于获取未来的DACs股份的兴趣指数。依照比特股社会共识,30%的初始VOTES将会分配给这些当初通过持有比特股PTS来支持比特股产业的人们。 在快照日持有比特股PTS的人们将会按比例分配新的DAC股份。因此,那些有兴趣支持Follow My Vote的人们应该在VOTE DAC快照日之前投资比特股PTS。 4.2.3)比特股AGS:15亿VOTES比特股AGS和比特股PTS类似,都是用来表示愿意从新的DAC中获得股份。差别在于,比特股AGS不能交易,由于持有者是在当初产业仍在起步阶段时,贡献产业发展的人们。依照社会共识,30%的初始VOTES将会依照AGS持有比例分配给比特股AGS持有者。 4.2.4)Follow My Vote:15亿VOTESFollow My Vote将会投入大量资源来开发VOTE DAC,并在发行时获得新的账户持有者。因此,15%的初始VOTES将会分配给Follow My Vote以支付这些开发成本。 4.2.5)NuSpark:5千万 VOTESNuSpark是一个在Blacksburg,VS的一个启动孵化器,他们从开发的早期就支持了Follow My Vote,提供了专属的办公室来进行商业营运。NuSpark将会持续支持Follow My Vote,通过进一步教育Blacksburg范围和周边区域的人们密码学和区块链技术,以鼓励他们来使用VOTE DAC。对于他们的持续支持,NuSpark将会收到1%的初始VOTES。 4.2.6)弗吉尼亚理工大学:5千万VOTES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也位于Blacksburg,VS。和NuSpark类似,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将会支持Follow My Vote,透过进一步的教育Blacksburg范围以及周边地区的人们(也包含了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师生)密码学和区块链技术,以鼓励他们来使用VOTE DAC。由于他们的支持,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将会收到初始VOTES的1%。 4.2.7)New River Valley:4亿VOTESFollow My Votes将会对New River Valley的市民们宣传加密学和区块链技术。Blacksburg,Christiansburg,and Roanoke,VA的居民们会有机会在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中获得VOTES,以鼓励使用VOTE DAC。总共8%的初始VOTES将会分配于此。 4.3)DAC使用案例:软件开发者可以藉由开发DACs来提供各种服务给终端用户,并革新各种产业。这其中蕴含了巨大的潜力。可能性无限宽广。 为了举出一些例子,我们特此列出一些可以使用投票商业模式来开发DACs的案例: 举办选举:
- 政府机关:
- 代理投票: 建立共识:
- 信仰声明/民意调查: - 焦点团体:
o 新创公司
o 已成立公司 总的来说,一个投票DAC是解决今日电子投票系统所面对的透明性问题的关键。因此,VOTE DAC有潜力成为改变游戏规则的技术,以及未来的投票平台。 通过在VOTE的原型DAC快照日之前持有比特股PTS,你就有机会从一开始就加入我们,并获得未来Follow My Vote预计要开发的所有DACs的股份,因为未来Follow My Vote旗下的DACs,将会除比特股PTS之外同时使用VOTE进行快照。 除此之外,即使你错过了在快照日之前投资比特股PTS的机会,一旦VOTE的原型DAC释出之后,VOTE原型DAC得VOTES仍然可以在加密货币交易所(Cryptsy.com,Bter.com等)进行交易,这时你只需要购买VOTES就可以加入这个一生少见的投资机会。 请记得这个领域仍在新生阶段。因此,我们应当理智地追求并投资开发相关新技术的公司。 把握这个机会,就是现在。 5) 关于 Follow My Vote:Follow My Vote创立于2012年的7月4日,建立在自由的原则之上,并以此向美国开国元勋们致敬。 我们是一个无党派的组织,目标是要改变世界。我们开发应用程序来有效地衡量公众的需求,并以此让世界变得更好。 作为达成任务的第一步,Follow My Vote正在开发未来的投票平台,并以此改进世上每个人所参与的选举活动。Follow My Vote将以一个去中心化的自治公司(DAC)的方式存在,通过区块链以及加密学技术,为举办的每一场选举结果提供终端到终端的透明服务。 通过投票DAC,我们的目标是要打开当今世界选举活动的黑箱,让选举人能够核查选举结果,同时尊重每位选举人的隐私权,以确保每一场选举中的每一票物有所用。 Follow My Vote家族的核心价值: -诚实 -正直 -透明 在开发我们第一个投票DAC的日子里,我们希望能够引用以下这段名言作为我们留给人们的印象: “问题不在于谁来投票,关键在于谁来计算选票。” - 约瑟夫·斯大林 文/浮壹白Al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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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黑箱的钥匙:投票DAC中文白皮书
2014-08-19 浮壹白Allen 来源:bt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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