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比特币总量有限,而且会永久丢失,会不会不够用? 根本不会。基于供求原理,如果比特币的总量减少,则剩下的比特币的需求将会上升,因而这些比特币就会具有较高的价值。于是,当比特币丢失后,剩下的比特币的价值就会增加来补偿。随着比特币的价值上升,用于购买一件事物的比特币的数量便会相应地减少。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通货紧缩现象,简单说,就是钱更值钱了。到最后,如果事情发展到网络上最大的交易量都小于 1 个 BTC,则只需要简单地把小数位向右移动一下,系统就可以继续运行下去。 10、为何等上10分钟才能确认一次比特币转账交易? 要等上 10 分钟的理由是,10 分钟是系统找到一个有效的交易链块所需要的平均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基于运气这个时间实际上会稍长或稍短,10 分钟只是一个简单的平均情况。在软件的界面中显示为“证实的”或“确认的”(confirmations,取决于软件的汉化)的交易链块记录的内容是比特币如何被网络一致认可由谁拥有。一旦发现所有人都同意你对一个block 里面的记录的比特币具有所有权,你就可以把这些比特币花掉。如果某个人尝试通过撤销一项交易来欺骗整个系统,在最终被认定无效之前也有可能网络上的某些节点会对此进行认可。所以,一项交易获得的确认越多,则该交易被证伪、被撤销的风险就会越低。只需要 6 个 blocks 或者 1 小时,就可以使得撤销交易所需要的运算量达到完全不切实际的程度。这与信用卡可以在交易后的三个月内拒付的特点相比明显要好得多。如果你要追问“10 分钟”的更详细的由来,答案是:这是 Satoshi 对新 block 在大型网络中传递所需的时间和由于交易链分拆而被浪费的工作量之间的折衷选择。 11、为了能用比特币买或者卖东西是否必须要等上 10 分钟? 不。如果交易的价值不高,不去等待认可也是合乎情理的。问这类问题的人们通常想的都是诸如超级市场或者自动售卖机一类的场景,零确认的交易同样会在软件界面中显示,但你无法把比特币花出去。当然,你能在未来花掉这些钱。通常上,在 0 确认的情况下销售相当便宜的商品(如零食、数字下载等等)时不算是什么大问题,只要你在运行一个和比特币网络连接得很好的节点就行。 12、如果每次打开客户端都需要下载全部区块数据,比特币系统会不会过于笨重? 比特币系统协议允许轻量级的客户端使用比特币而无需下载全部交易历史。当流量增加后这个情况会日益突出,比特币概念的实施会持续发展,全网节点将在适当的时候成为为更加专门的服务。通过对软件的一些修改,并使用业界通用的硬件构建全网节点(一定数量的机柜即可)。值得指出的是万事达卡网络系统也是建构在类似于比特币的P2P广播机制上的。 13、比特币是庞氏骗局吗? 比特币的运作是否就像一个庞氏骗局。用户进入系统,通过用真实货币购买比特币,但只能在其它用户想购买他们的比特币时离开并取回资金,即在新的参与者想加入系统时。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庞氏骗局的特征。但是,比特币不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的操纵者,许诺投资者未来一定有回报,并把一些钱塞进自己的口袋。投资者赚其他下线投资者的钱,并诱惑更多的投资。当操纵者消失或找不到新的下线投资者的时候,投资就失败了。比特币不是庞氏骗局的原因,是因为比特币的主要用途是发送钱。比特币不能在放到集市上并迅速卖掉。因为比特币发送是直接从发送者到接收者的,中间没有机会欺骗。比特币由使用比特币软件的全网用户控制。没有幕后的操纵者来赚其他投资者的钱,并许诺回报,也没有下线投资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从以下方面定义了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一种投资欺诈,现有投资者的回报将由新的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庞氏骗局的组织者经常以低风险高回报为名招募新的投资者。在众多庞氏骗局中,诈骗者集中吸引新的资金,以支付对早期阶段投资者作出承诺的收益,或用于个人开支,而不是从事任何合法的投资。欧洲央行的研究报告《虚拟货币研究》认为,“基于目前的知识基础,难以评估比特币系统是不是一个金字塔或庞氏骗局,但可以说,比特币对它的用户从财务角度来说是一个高风险的系统。”一方面,比特币的方案是一个分散的系统——至少在理论上,没有中央的组织者可以破坏系统,或带着资金消失。比特币的用户购买和出售自己的货币之间没有任何形式的中介,因此,似乎没有人从系统得益。除了受益于汇率的变化(就像在其他任何货币交易)或那些勤奋工作的“矿工”。出于奖励他们对于维护系统的安全性和信心做出的贡献,他们得到了一些额外收益。此外,这个计划并没有向任何人承诺高回报。虽然一些比特币的用户可能会尝试从汇率波动中获利,但不打算将比特币作为投资工具,只是一个交换媒介。 14、比特币是合法的吗? 比特币目前依然可以认为是合法的,在世界范围内,比特币都可以被认定为是一种虚拟商品而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比特币作为一种“货币”的法律地位则尚未有在任何国家确立,这也是比特币支持需要努力争取的地方。如果比特币不能被法律正式确认为一种货币,那么可能会给接受它的商家和个人带来税收申报上的不便,因为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将被看作是以物易物交易,而这类交易在税收申报方面比普通的交易要麻烦一些。同时,比特币作为一种和货币高度类似的商品,需要符合反洗钱的需求。比特币需要在交易、占有等方面纳入个人财产申报、银行业反洗钱系统、反内幕交易、反市场操纵等体系,比特币的交易所和存储机构也可能需要政府的监管和发放牌照。一些发展较快的比特币交易所和支付服务提供商,都在积极地探索和监管机构合作,通过申请牌照、积极同监管部门沟通等方式,将比特币的支付纳入到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等监管框架之中。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同时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做出了严格规定: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产生的冲击。在欧洲, 欧洲央行发表《虚拟货币架构》报告,认为比特币既不属于电子货币条令,也不符合支付服务条令。电子货币条令(2009/110/EC)使用三个标准来定义电子货币:(1)应以电子形式存储;(2)发行的资金金额价值不低于已发行的货币价值;(3)接受发行人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比特币可能符合第一个和第三个标准,但不符合第二个标准。支付服务指令(2007/64/EC)规定了支付交易实行过程中的资金为电子货币,但它不监管电子货币的发行,也不修改电子货币制度中为电子货币指令提供的审慎性监管。因此,它引入了支付服务提供商的新类别——支付制度——但未获准发行电子货币。因此,比特币显然不属于支付服务指令的范围。在美国,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系统FinCEN发布《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法规在个人管理、交换或使用虚拟货币中的应用条例》(FIN-2013-G001)2013年3月18日《条例》首次阐明了虚拟货币,FinCEN法规定义货币(也指“实际”货币)为: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硬币或纸币,它们被指定为法定货币,可流通,通常由国家发行,作为交换的媒介被使用和接受。与实际货币相比,虚拟货币作为一种交换的媒介,在某些环境中像真实货币一样运转,但并不具备实际货币的全部属性。尤其是,虚拟货币在司法权上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本指引阐述了具备“可转换”性的虚拟货币。这种类型的虚拟货币具有实际货币的同等价值,或是实际货币的替代品。2013年8月,德国政府正式认可比特币的法律和税收地位,成为全球第一个正式认可比特币合法身份的国家。 15、比特币挖矿是在浪费社会资源吗? 能比“从地下淘出黄金,而后冶炼、加工,做成金块之后再埋到地下,而后不断砍树制造特殊纸张超额印制纸币”更浪费社会资源?哦,对了,地球上所有银行的大厦都是最奢华的——往往比最著名的教堂都奢华。浪费的是谁的钱和资源? 16、比特币会替代所有主权货币吗? 不可能。“统一”从来都是个理想化但不可实现的东西。在任何领域都一样。有人设想过用“世界语”统一所有语言,以失败告终。欧洲的“统一货币”出路也不是很理想。甚至,目前类似Bitcoin的p2p货币也有很多种——因为Bitcoin是开源的,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发行新的p2p货币——当然,至于是否会有足够的人使用信任支持其它的p2p货币,就是另当别论的事情了。 —- 编译者/作者:云算力挖矿俱乐部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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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6 云算力挖矿俱乐部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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