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雄安新区「财政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上线,河北监管局提出完善监管机制的建议。 作者:河北监管局 通过研究发现,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长期困扰资金监管的事后监管穿透链条长、监管信息质量难以保障和监管成本收益不经济等问题,可以有效推进监管局职能由“转型”向“定型”转变。 区块链的核心是分布式记账系统,在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雄安新区“财政建设资金管理区块链信息系统”上线,河北监管局提早谋划,主动作为,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财政监管机制研究,提出了完善监管机制的建议。 区块链是财政监管职能建设的必争之地,要强化问题导向,把握区块链技术特征,提高监管效率 财政与区块链技术有着天然的亲和性,监管对作为中立性技术的区块链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以分布式记账为核心的区块链在建立财政数据“信任机制”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去中心化”的核算和存储,赋予任意节点均等的权利和义务,降低了数据维护和验证成本。“开放性”使赋权节点均可通过加密方式查询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使用效率。“自治性”基于智能合约实现了数据自由安全交换,很难对数据实行人为干预,降低了违约风险。“信息不可篡改”使信息一旦被系统确认会被永久保存,极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监管追溯提供了技术基础。 通过研究发现,区块链技术可以建立跨地域、全行业、穿透行政层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解决长期困扰资金监管的事后监管穿透链条长、监管信息质量难以保障和监管成本收益不经济等问题,可以有效推进监管局职能由“转型”向“定型”转变。长远看,区块链技术为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职能发挥和机制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念引领和技术支撑,为建设符合监管局职能定位的监管新机制提供了可行思路。 一是解决信息真实性问题。在分级管理的现行财政体制下,通过最长链的约定解决了导致信息失真的问题,每一笔财政资金在全网账本记录,通过分级规定“真账本”比例,保证资金信息的全网真实性。二是保证管理信息的私密性。通过智能合约、加密算法从“底层规则”保证了监管部门浏览持有账本记录的监管权限,为财政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降低了违规的可能性。区块链事先约定交易执行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交易将因此不可进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成为拨付条件,各项条件满足才能触发支付,使人为挪用、虚列等问题几乎不可能发生,这使监管资源可以更多地集中在资金绩效和政策评估上。四是实现即时监管的全覆盖。通过分布式记账使监管部门作为链上节点,可以实时掌握资金执行动态,同时具备监管穿透到每一笔支付详情的能力,能够节省大量信息收集加工时间,提高监管效率和降低穿透监管成本。 综上,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管理环境中,数据的“唯一性”得到充分保障,监管更加侧重数据产生环节和对经济社会实体的影响,财政监管应主动适应管理环境的变化,做好“线上”和“线下”融合,既要用好新技术改进监管效率,也要加强对技术底层的“智能合约”和“链上权限”的监管,切实营造适应新信息技术发展需求的财政监管环境。 区块链是构建监管机制创新的必经之路,要主动入位,遵循区块链自身逻辑,研究推进“以链治链” 区块链技术具有广阔应用前景,但自身仍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运用“区块链+”为财政监管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念,对重构监管机制具有实践指导价值。 “信用”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资产,数字化技术将通过穿透式审批控制系统对财政大数据信息开展数据挖掘与预测,进行财政预算全生命周期的监控和管理,从而有效赋能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财政决策方式变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当前,区块链技术在财政管理领域运用刚刚起步,局限于资金支付审批和票据管理等环节,监管机制应着力于服务区块链的有序健康发展,做好可能存在风险的研究和预见,探索通过监管节点“上链”或建设财政监管“法链”等区块链技术手段,进行主动、动态、分布式、及时有效的监管,而非将财政监管部门置身于现有“公链”之外。 通过对各地财政部门区块链运用情况的研究,建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财政监管做好“四个明确”。 一是监管节点上链,明确责任主体。在区块链起步阶段,财政监管部门以联盟支链形式被接入资金管理区块链系统,作为整个系统节点拥有完整的分布式账本,通过与资金管理主体达成共识的监管权限和规则,对实时同步更新到分布式账本上的资金支付信息开展监管,从而将系统上所有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管之下。随着未来“数字城市”建设中区块链系统的不断扩容,所有涉及财政资金或重大政策的项目均可将监管部门作为节点邀约“上链”。 二是理清监管职能,明确权责边界。区块链分布式账本信息是数字资产,在信用机制框架下均有加密算法保护。财政监管部门要根据监管职能需要,理清分布式账本监管的范围和界限,根据权责向系统申请满足实时、穿透式监管需要的秘钥权限。同时,建立规范的权限管理机制,对不参与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项目,财政监管部门持有的分布式账本只能被动记录,信息只可由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编辑更新。对监管发现存在问题、需调整的信息,应由信息产生部门依据有效账本比例予以调整。 三是有效确权取证,明确监管规则。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资金管理分配,对工程转包、资金使用和债券债务等环节的确立清偿均由系统根据智能合约自动确认,系统中确权表现为票据形式的表单,但其与现实权益变更具有相等的法律地位,记入系统各节点分布式账本后不受人为干涉。加强区块链监管,一方面,要提高“智慧合约”细节把控,堵塞合约漏洞,从源头控制数据产生质量。另一方面,增强全网的监管共识,提高系统监管自治能力,通过链上监管节点产生的数据及溯源“证伪”,及时发现资金在现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强化反馈应用,明确整改机制。区块链环境下,闭环负反馈周期越短,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越高。相对于传统财政事后集中式监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财政监管利用分布式账本构成的完整行为记录和时间戳,可以实现实时追溯、穿透监管,快速精准定位资金使用的问题环节和责任主体,使闭环负反馈的周期易于接近无限小。系统的及时预警并干预,可以有效防止问题扩大或蔓延。同时,可将问题事件直接反馈系统各节点,推动形成修改共识,完善智慧合约,从根本上建立长效化财政资金管理改进机制。 本文来源:中国财经报 —- 编译者/作者:中国财经报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河北监管局: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财政监管机制研究
2020-05-13 中国财经报 来源:火星财经
LOADING...
相关阅读:
- 区块链上的鲜血:令牌化可以使捐赠更有效2020-08-02
- ?zgürDemirta?的以太坊预测是正确的2020-08-02
- 区块链行业发展月度新动态2020-08-02
- 澳大利亚监管机构针对名人代言的虚假加密广告发布警告2020-08-02
- 【链得得早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法律以监管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2020-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