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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730】孙宇晨自愿把资产全部存入OK来拯救资产全部或一半在OK的人 | 币圈也

2020-10-25 东方泓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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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笑来老师最近发了条微博,意思是内卷这个词已经被人们搞得过分严重内卷了。




我并不确切的明白内卷的意思。


其实内卷这个词,前段时间在网上经常看到,但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看,到底什么是内卷?


什么是内卷化?


知乎上关于怎么通俗易懂的解释内卷,貌似回答超过了1000条以上,很多的回答把内简化简单粗暴的理解为“零和博弈”,“踮脚效应”,“囚徒困境”,有人还理解为一种“ 鸡尾酒效应 ”,就是在生物学上有一种效应叫做鸡尾酒效应,当人们集中精力听其中某一个人讲话时,就会过滤掉鸡尾酒会上其他人的声音。



看上去这些都特色化了一些。





想找找内卷的最初来源。



内卷化的概念最初来源于人类学领域,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提出:


用来描述一种文化模式,当一种文化模式到达了某种最终形态之后,既没有办法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己转变为新的形态,取而代之的是不断地内部变得更加复杂。




还是不能很好的理解,但知道内卷是一个负面而又复杂的词。



然后继续查询学习,国士学派中这么说:


内卷化是既得利益集团的扩张速度,超过社会财富增长速度后,社会整体陷入恶性竞争循环与恶性消耗循环的现象。


简单的说,社会内卷化就是社会内耗化。



这样说就好理解些了。


根源是什么?


不管什么-所-有-化,不管什么-主-义。随着即得利益集团的发展,社会分配一定会不合理,最终都会出现本质上与-资-本-主-义-一般内生性矛盾相似的社会矛盾。


内卷化的标准


内卷化的程度标准有三条:正常的人口再生产、社会财富增长、普通百姓真实财富增长,这三条其中的任何一条出现问题即为社会出现内卷化。


说是社会在运行的过程中总会产生无数的既得利益,以及无视拥有既得利益的人。这些人可能是专坑投资者的金融机构,也有可能是靠着郭嘉机器吸取社会财富的-公-权-机构(想到D卡相关),反正所有的既得利益者都是依靠吸取社会财富而存在。



因此经济体系中寄生者越多,普通人的负担就越重,经济效率也就越低。


打个比方说老总有一个亲戚进了你所在的公司,还进了主要的业务部门,干的活比你少,但拿的工资比你多。


在经济效益好的时候,因为你的工资也在不断的增长,所以你不觉得有什么,因为别人有肉吃,你有汤喝。


但经济效益不总是在增长的,你的收入也不是一直在提高的,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增长就会变得非常困难,这个时候别人没有肉吃,还能喝到汤,而这个时候你不但自己没有汤喝,反而自己可能会变成别人的肉汤。


比如说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公司的老板不会让自己承担更大的风险,也不会降低自己的收入和生活品质,他可能会从产销上想一些办法,比如说低利润就卖出,也有可能会想办法规避税费的支出,可能研发的费用会投入很少,质量可能会有所降低,顾客与客户的满意度可能会越来越低,也可能会降低工资待遇,可能所有人的压力都变得比较大,许多人被迫当上了奋斗逼,等等等等…


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币圈也一样,平时割韭菜,没韭菜可割的时候机构互割……尤其是在熊市。


各个领域的内卷化都有…据说最初我国是从农业内卷化…开始的。


内卷化最早在我国受到关注是因为黄宗智教授的两本著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


之后内卷化的概念开始进一步的拓展,经常出现在一些学术研究上,并且用于内部转型增长来描述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


也往往被用来形容中国社会的某些-特-色-现象…





其实不仅我们郭嘉,别的郭嘉也有内卷化的现象,总体来说它是一个负面而复杂的现象,主要是指社会和经济发展无法向前,处处都是低级的循环往复,没有办法突破,陷入一种长期停滞…


从某个角度,某个地域来看币圈也是“停滞”的,入金被冻确实挺惨的,入金托关系很多人看到后无奈的笑倒了,有的人还笑出了泪。



OKEx从某个角度看也“停滞”的,入金怕被冻,出金价格低先不说主是要怕被冻,不能提币,只能内部转账。


貌似孙哥”只有“在不断的想办法(不断的蹭热点)




不断的制造热点。




OKEx内部也不断有内幕爆出。




这些现象,相关的人不了解吗?看不到吗?其实都是了解的,看得到的。


昨天肖飒发文表示,若《人民银行法》新法顺利通过,第22条就是确认发行、售卖代币“违法性”的前置法。以前可能只是违法行为,未来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预计罪名将是著名的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进一步讲,以代币为金融流通手段或者以代币为计价工具进行“职业售卖”的行为,也将被确认违法性,从而增加涉嫌犯罪的概率。以前还是灰色的领域,将走向黑色产业。


对于偶发的OTC行为,肖飒认为:我国公民持有比特币是合法的,基于比特币在我国法律的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偶发的互相交换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合法。但是,以此为业,将代币溢出走向市场,尤其是将风险传导给中国居民的行为是我国法律不能容忍的。


此外,第22条规定了“行为目的”,即“替代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肖飒认为,这里的理解可以有两个层次:

一是操作代币,不能替代人民币的流通地位;

二是不在公开市场上流通即可。

肖飒表示,我国法律中所指的法币包括外国发行的法币,因此使用美金或与美金锚定的稳定币都可能被认定为法币,而其他外币的流通可能就会直接影响人民币在市场的流通。第二个层次倒是有一定机会,只要不在公开范围内,而是在集团内部进行积分类型的尝试,应该还有发展空间。


所以王国良会说代币的创新是区块链行业的创新,立法非常的迫切。


10月24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字经济分会长王国良在倡导“1024区块链中国日“央链全球直播活动中表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法草案的公布,其中说到了第22条就是代币,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权利发行代币,社会上任何机构都不能发行票证方式来发行货币。

区块链恰恰就是在公众这个领域做创新的,也就是说区块链是一个价值互联网,这是全球共识,而价值就是由法币去衡量的。


在这个领域做创新,他们在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法律的时候非常谨慎,代币的创新其实就是区块链行业的创新


在这个行业里,已经有很多企业摸索出一定的经验,作为专委会、行业组织,他们有义务也有这种担当来做这个行业的引领,或者说是行业的监管。


从2019年权威统计数据公布,全球的数字经济规模是31.80万亿美元,占整个全球GDP50%左右,也就是在全球经济整体下滑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数字经济逆势上涨,成为各国经稳定经济增长实现经济复苏的关键抓手。


特别是这次新冠疫情导致全球经济低迷,几乎全部进入负增长,在这种大的宏观经济下,区块链立法其实非常迫切,因为立法先行,意味着我们区块链创新型企业聚焦在科技金融这个领域创新,其实有很多灰色地带很多企业冒着风险


但如果立法在先行,先把空气币隔离开,任何一个区块链企业基于一点,共识达成的话,王国良觉得区块链赋能实体经济可能是一个新的选项,最后也能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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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者/作者:东方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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