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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夫妇告诉法院国税局无权对新开采的硬币征税

2021-05-27 wanbizu AI 来源:区块链网络

一对投资加密货币的夫妇声称,在出售给联邦法院的投诉中,采矿或抵押获得的硬币在出售前不征税。

田纳西州夫妇正在向美国国税局(IRS)寻求退款,并于5月25日星期二向美国田纳西州中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约书亚(Joshua)和杰西卡·贾瑞特(Jessica Jarrett)声称,抵押收益不是应税交易,因为它们构成了财产的创造。 他们把这比作做蛋糕的面包师或写小说的作家。

Law360报道称,法院获悉Jarrett使用他的资源在2019年创建了8,876个新的Tezos(XTZ)代币单位,但他尚未出售任何代币。 该案例基于以下前提:加密资产是“创建的”并且尚未出售,因此没有从中实现任何收入或利润。

Jarretts在诉状中指出,美国试图利用联邦所得税法做空前的事情,这是税收创造活动而不是收入,并补充说:

“以新产生的蛋糕,书籍或代币作为收入,将对纳税人和美国经济产生深远而有害的影响,并且在《内部税收法》,法规,判例法或《宪法》的支持下也没有得到支持。”

这对夫妻引用了1920年最高法院的一宗案件,该案认为,收入必须涉及“进来”。 他们说,纳税人的财产不是“进来”而是出去。 1955年另一项裁决将收入定义为“清楚地认识到财富不可否认地加入财富的实例,并且纳税人对此拥有完全的支配地位”,该裁决用于支持索赔。

这对夫妇在其纳税申报单上将这些代币报告为“其他收入”,从而向国税局支付了9,407美元。 要求退还联邦所得税3,293美元,以及由于收入减少而增加500美元的税收抵免。

这对夫妇的律师戴维·L·福斯特(David L. Forst)表示,有“ 100年税法”作为法律依据,即对新创建的财产不征税。

3月初,Cointelegraph报告称,美国国税局(IRS)澄清了仅使用法定货币购买数字资产而在2020年期间没有出售的加密货币投资者不需要报告上述活动。

据报道,5月20日,美国财政部呼吁交易所和保管人向IRS报告超过10,000美元的加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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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crypto-couple-tells-court-the-irs-has-no-right-to-tax-newly-mined-coins

原文作者:Cointelegraph By Martin Young

编译者/作者:wanbizu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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