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特讯,3月2日,四川省巴中市发改委发布敬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国家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面临断贷、断电、断网以及信用风险并承担法律责任,有关人员将一并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原文链接 —- 编译者/作者:Yangz 玩币族申明:玩币族作为开放的资讯翻译/分享平台,所提供的所有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玩币族平台立场无关,且不构成任何投资理财建议。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巴中市发改委:虚拟货币“挖矿”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2-03-03 Yangz 来源:区块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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