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规定:比特币交易所以及支付处理商可能需要得到当局认定
时间:2014-10-28 来源:巴比特 作者:小蒙牛
10月28日讯,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于今日发布了两个新的加密货币指引,FIN-2014-R011以及FIN-2014-R2012,它们分别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以及支付处理商。指引裁定这类公司在美国法律下可能作为”货币服务业务” (Money Services Business),而任何经营货币服务业务的企业在开业前必须要通过美国财政部的FinCEN认定。 早在2013年晚些时候,美国首席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管官在收到信件时回应称,比特币交易平台可能是金钱传送者。此外,信件也表明,尽管比特币交易所表现的更像是传统的证券或商品交易所,但这其实是一种事实。 而今天发布的第一个针对交易平台的法律指引,其实业内的人都能预计的到,然而,第二个针对比特币支付处理商的法律指引的确是有些让人吃惊。 而像BitPay这样的大公司均表示,他们所提供的服务不应受到执法网监管。 据Marco Santori律师表示,执法网最新的指引能够豁免的情况只适用下面这种情况,如果客户和商家银行之间发生交易,其所使用的是信用卡支付,则交易双方都必须是银行安全法(BSA)监管的机构。 Santori 解释说: “今天大多数的比特币支付处理商仅仅接受的是比特币,无论这些比特币是来自哪也好,可能是来自他们的钱包软件,然后使用一些软件进行交易的这些比特币。如果你是一个比特币支付处理商,你做了这些事,又希望能够免除这些规定,不好意思,其实你还是一个货币服务业务。” 而Andrew Ittleman律师则表示,该裁定对于行业整体来说可能是一个令人不安的迹象。 “根据我对这些文件的阅读理解,我不确信它是否有一个广泛性定义的限定【指货币服务业务】”,他说,“根据执法网给出的信息,我的看法是,他们将任何交易比特币的公司视为金钱传送者,而在我读到支付处理商指引之前,我并不能给出这个结论。” 而执法网告诉CoinDesk说,这些裁决是官方的意见,但是,官方可能不会再扩大监管范围。 执法网的一位发言人表示: “如果企业对当局的裁定不 |